“电影法”或给视频网站留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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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背景和金黄色“龙标”,伴随着熟悉的音乐缓慢呈现,这是经常进电影院的观众最熟悉不过的场景。在电影院,影片开头出现电影公映许可证是必不可少的程序,不过,很多网友在视频网站看电影时,都习惯把它和片头一起跳过。但《电影产业促进法》发布后,它有可能成为视频网站和网友不得不面对的一道屏障。
观望“二十六条”
或许你还记得,2010年10月,夹带着初秋的风雨,微电影《老男孩》在网络上席卷而来,让你泪流满面。那是关于一代人青春和梦想的讨论,也是关于爱情和友谊的怀念。主演筷子兄弟土气的打扮、迈克尔·杰克逊的经典舞步、男孩女孩之间的倾慕与沉默、时过境迁的无奈与不甘……这是一个时代的记忆与生存的佐证。从此,微电影一发不可收拾,迅速蹿红,也给深受版权桎梏的视频网站指出了一条新生之路。
然而,近日一则《电影产业促进法》进入立法程序的新闻,让网络视频行业整体沉默。因为,这项法律的第二十六条规定,与视频网站命运息息相关。
第二十六条规定:未取得《电影公映许可证》的电影,不得发行、放映、参加电影节(展),不得通过互联网、电信网、广播电视网等信息网络进行传播,不得制作音像制品。
此法规一出,外界普遍认为,如果此法规最后确立,将对视频网站造成极大的影响。那么,视频网站对此反应如何?网络导报记者采访了多家视频网站,但得到的回答都是:“此法案仍未正式出台,我们保持观望态度。”
视频网站或再陷乱战
《公映许可证》由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审核、发布,出现在每部影片片头,被业内称为“龙标”。因为电影院上映的所有电影都是已取得“龙标”的,所以,此条款对电影院线不会造成任何影响。
不过,我国院线每年引进的国外影片被限制在五六十部之内,视频网站所播放的数以千计的国外影片,大多数都没有取得过“龙标”,而是视频网站购买其正版版权的作品。该条款如果获得通过,就意味着视频网站花大价钱购买的“非国产剧”和亲身打造的微电影都将无法播放,如此,或将影响整个视频行业的发展进程。
众所周知,近两年视频网站烧钱购买版权之风甚浓,一度让某些电视剧版权飙升到几十万,甚至上百万一集。如果以后没有“龙标”的电影都不能播放,那么,视频网站可选择的余地就会更小,显而易见的,版权之争便会更加严重。另外,除长视频的片源和版权问题会受到影响之外,短视频行业的UGC模式(全称为UserGeneratedContent,也就是用户生成内容的意思)也会受到波及。
且不论这将对中国电影事业造成何种震动,单就其对视频网站所造成的压力及影响,也无异于封喉一剑。
或会手下留情
新闻一经发布,就有媒体惊呼,以后《康熙来了》等综艺节目也会受到殃及,对此,记者仔细询问了专业人士,查看了《电影产业促进法》的一些细则。
《电影促进法》第二条中解释到:本法所称电影,是指运用视听技术和艺术手段摄制、以胶片或者数字载体记录,由表达一定内容的连续画面组成的有声或者无声,符合电影院放映技术标准或者流动放映技术标准的,用于公映的作品。
由此,有专家分析认为,《康熙来了》等综艺节目、电视剧和由网友上传的视频都不属于电影范畴,因此暂时不会受到此法影响。而此法案是否真的会对视频网站“拦腰一斩”,业内专家分析,立法部门或会留有余地。
目前,国家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其中也包括电影、视频网站、互联网等相关产业。国家对于这些产业的态度应该是积极引导多于管制。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知名视频网站负责人对记者表示:“第二十六条后面有一句话值得注意,‘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这就证明,法规还有回旋的余地。况且,目前离政策出台还有一段时间,政府会酌情考虑,可能会规定一些影片引进的细节等,给视频网站留以余地。”
记者手记
从网络诞生之日起,便有这样一个问题:网络能带给我们什么?答案有很多种:便捷的生活方式、开阔的视野、更大的发展空间、随处可见的感动……愈加的冷漠麻木、沉迷于虚幻的眼睛、腌臜信息的传播越加轻易……
这其中,网络视频是把双刃剑,一面歌舞升平,一面阴暗晦涩,它能带给我们如《老男孩》般的震撼与感怀,也带给我们不堪入目的暴力与淫秽。
业内有专家指出,此次法规的制定正是要规范视频网站的自制剧内容。视频网站面对全体网民,传播力度极大,而现在的视频网站自制剧,多是内部审查,难免有审核不严之过。
今年2月14日,乐视网自制剧《东北往事之黑道风云20年(第一季)》首播,11天流量过亿,16天破2亿,百度电视风云榜排名第9,是前50名中唯一一部只在网络平台播出的电视剧。虽然每集只有18分钟,但因粗口不断、血腥暴力画面较多,引发了网友对网络剧审查的热议。
如此大的传播力度,内容却充满黑色暴力,定会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所以,网络视频确实急需一部法规来规范整顿。虽然业内人士预测法规会对视频网站适当放宽,但无论最终出台结果如何,视频行业自身也应该严苛律己,对自己的文化传播使命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