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行业高福利不应由百姓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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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梯电价方案设计的初衷是鼓励居民节约用电,限制铺张浪费,但因为电价阶梯只升不降而饱受诟病。在上周举行的江苏省阶梯电价听证会堪称史上反对声最多的听证会。
2个多小时的听证会,22位听证会参加者发言,除2名来自省电力公司的代表和1名政府部门的代表外,几乎没有人对听证方案完全赞同,甚至2位消费者代表大声说出“坚决反对”,有5人明确说“不支持”、“不科学”或“不合理”。
更为居民不能接受的是,电力行业内部的高福利、高收入早已是公开的秘密。电力企业一方面说有亏损、要补贴,一方面却享受高工资、高福利,居民难免有一种被剥夺感,而这一切都源于电力行业的垄断。
市民质疑电力职工超国民待遇
南京市民王海涛作为上周阶梯电价听证会的消费者代表,他对电力企业员工的超国民待遇提出质疑:“一个抄表员,月收入都已经超过1万元了。抄表员在电力公司里面肯定是最低的。可以想象,其他的职工收入肯定都非常高。”
不仅是员工收入高,企业公务开销也是十分阔绰。王先生曾经去过一次省电力公司,那里的停车场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看到那里不管是私车还是公车都非常的多,公车特别的多,而且特别的好。我觉得很吃惊。”与王先生有同感的市民还有很多,有市民表示,国家垄断的行业是比较特殊的,收入肯定是高的,一般的企业或者其他的工作单位,工资待遇、享受的福利肯定跟电力职工不能比。“以前都说进公务员收入比较高,现在人们不这样认为了,首先进垄断国企,然后才是公务员。”
王海涛表示,除了高收入、高福利,电力企业的用人机制也让人觉得有失公平。很多老电力系统职工退休后,其子女有很大机会“子承父业”,继续在体制内享受着超国民待遇。“国家的垄断行业很多地方都有世袭制,但现在不叫世袭制了,叫萝卜招聘,招聘某些岗位的时候,内部人员先知道。”
电力企业真穷还是暴富?
一边是社会对于电力企业的质疑,一边是电力企业大喊亏损,不断“哭穷”。专家认为,这种现象其实是电力企业尤其是电网企业在偷换概念。在我国目前的电力体制下,发电企业和供电企业已分家。供电企业是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两家公司,发电企业发出的电要竞价上网,才能和终端用户见面。实行阶梯电价后,多交的电费先是进入了电网企业的腰包,如果电网企业利用发电企业相互竞争的局面,不提高电的入网价格,那么居民多交的电费就到不了发电企业手中,也就无法补偿发电成本。
“据我们了解的情况,从局部看,发电厂确实是亏损,但是整个电力系统并不亏损,甚至说是利润非常高的。”东南大学社会学博士聂春雷表示,电网企业盈利是一个不争事实,即便是发电企业存在电煤成本上升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亏损的情况,电网企业完全可以通过自身的盈利来反哺发电企业。
省阶梯电价听证代表王海涛抱怨说:“一年的收入原来说是三四十个亿,但我们代表测算出来至少是一倍,应该是七八十个亿的利润,绝对够付它购买发电厂的电的价格了。现在工业和商业的用电都是八毛几一度,他给我们的核算成本才五毛几一度,我们民用电的比重占得是很小的,它实际上已经把电费要挣的钱全部都挣到了,它还想在民用电上再挣一笔。”
有业内专家表示,在行政垄断情形下,电网企业实施的是垄断定价而非市场定价,电网企业越垄断,垄断的作用就越厉害,垄断价格要远远高于市场价格。也正是这类垄断利润和补贴造就了电网企业职工的高福利。
电力亏损不应该完全由消费者承担
发电企业的亏损应不应该由消费者来“买单”?对此,南京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董敏表示,如果电力企业职工的平均薪酬水平高于社会的1.5倍,电力企业就有能力来消化这其中的一部分亏损。亏损不一定全部要向消费者去伸手,行业内部的改革是很重要的。“一个是怎么去节约成本,另外一个是怎么去挖企业的潜力。如果都把手伸向消费者,这个社会的和谐稳定就会受到影响。电这个东西还有一部分公益性特征,它的成本不应该完全由消费者来承担,政府部门有责任,电力系统内部发电企业、电网企业之间相互的利益分配可以调整。 ”
董敏指出,电网企业作为国有企业,有责任向社会公开其真实成本,接受公众监督,只有公开了企业内部员工真实的工资福利待遇,才能对电网企业的社会形象有所正名。“没有一个明细给我们老百姓看一看,我们都不知道,全凭他一个人说了算。他们的收入、工资待遇,应该是公开才对。” “非垄断企业,如餐饮、宾馆,这些行业的员工不可能有高福利的。因为竞争会迫使它把价格降低。只有垄断企业通过维持这种高价格,才可能维持员工这么高的福利。”
董敏认为,在社会上一边倒的批评电力企业边哭穷边涨价的同时,也应该认清政府在这场电价博弈上所扮演的角色。她说:“在跟垄断企业博弈的过程中,消费者是处于一个弱势的地位。这种情况下,政府如果不能处在一个客观公正的立场上的话,消费者的利益是很容易被这些垄断企业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