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常态化、规范化、系统化 共建共享掀新技术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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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四年实施,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已经进入一个关键的历史节点。共建共享应在四年经验总结的基础上,实现常态化、规范化、系统化,做到数量上有提高、范围上有拓展、模式上有创新。
记者从工业和信息化部日前在济南召开的通信业“十二五”规划宣贯和共建共享现场会上了解到,2011年,共建共享共节约资金超过150亿元,今年,电信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将超3700亿元,同比增长10%,对共建共享工作提出更高要求,对此,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尚冰在现场会上明确要求,共建共享应在四年经验总结的基础上,实现常态化、规范化、系统化,做到数量上有提高、范围上有拓展、模式上有创新。
内外形势合力推动
2008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国资委联合发布的《关于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紧急通知》拉开了共建共享序幕。彼时,由于缺乏统筹规划,重复投资问题突出,电信网络资源利用率普遍偏低,通信光缆利用率仅为1/3左右,且增加了企业的折旧和运行维护费用。
经过四年的实施,共建共享累计节约投资超过200亿元,节约土地超过4200亩,节约钢材超过78万吨。共建共享不仅成为建设两型社会、促进集约建设、改善民生的有力手段,也达到了有效节约资源、减少重复建设的目标。
2012年,在内外形式的共同作用下,电信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实施的意义和重要性更加突出、明确。
一方面,随着宽带国家战略的确定,宽带普及和提速进程加速,电信基础设施迎来新一轮建设高潮,对此,尚冰副部长在现场会上明确指出,2012年通信行业全年投资预计将超过3700亿元,同比增长超过10%。在新的形势下,电信行业更需要提高认识、加强合作、创新模式,有效节约资源减少重复建设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在巩固已有成果的基础上打好共建共享的攻坚战。
另一方面,今年,包括电信基础运营企业在内的央企经营环境日趋严峻,2011年,中央企业净利润下滑了13.1%,经营成本上升了13.2%,共建共享成为电信运营企业加强成本管控、体现企业竞争力的有力渠道。国资委综合局副局长刘源明要求,希望三大电信运营企业把共建共享和管理提升结合起来,明确目标,控制投资规模,明确投资责任,提升投资效益,加强成本管控,提升企业竞争能力。
目标明确突破重难点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的部署,下一步,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重点在于实现共建共享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系统化,做到在数量上有提高、范围上有拓展、模式上有创新。
对此,中国电信副总经理张继平在现场会上表示,下一步,中国电信不仅要在共建共享的数量和范围上有所拓展,更要重点理顺内部管理沟通流程和突破技术创新。据了解,共建共享已经为中国电信累计节约资金超过100亿元,此前,中国电信通过落实分工,纳入绩效考核等手段,已经将共建共享成为企业建设常态化工作,但随着共建共享范围的不断扩大,中国电信内部的机制保障需要更进一步的完善。为此,张继平表示,下一步,中国电信将进一步完善共建共享信息系统的建设,通过信息化手段的支撑,来提高共建共享管理效率,规范过程管理,此外,“还将重点开展技术创新,推进室内分布、WLAN等新技术领域的共建共享。”
中国移动则将推动驻地网、三网融合的共建共享作为下一步工作重点。中国移动副总经理赵吉斌表示,中国移动已经在共建共享方面取得良好成绩,但深度和广度还需进一步扩展,其中尤其重要的是驻地网共建共享和三网融合共建共享。据了解,中国移动成立了共建共享四大管理体系,包括了考核体系、结算和维护体系、监督管理体系及月度通报制度,有效保证了共建共享的有效实行,并在业内率先开发共建共享效益分析系统。
推行共建共享施工流程标准,逐步完善项目管理办法是中国联通的关注重点,据中国联通副总经理张钧安在现场会上透露,目前,中国联通集团公司正在准备将开竣工手续,维护资料管理等环节引入共建共享规范,使得整个流程更加顺畅。而一些省公司已经实现工程全环节资料的完备齐备。他介绍,中国联通的目标是逐步通过完善项目管理办法,推行流程标准,提高各级单位的规范化和流程化,来实现共建共享每一个项目的全过程管控。
亟须完善配套政策
目前,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仍然存在改善外部环境、理顺内部操作机制的两大挑战。
而这两大挑战,均须通过完善配套政策来实现。四川通信管理局认为,目前,各电信运营企业在集团层面的配套政策措施十分缺乏,这直接导致“项目无法如期实施、维护成本虚大、租金结算难度大”。对外,在行业外协作方面,由于政策取向不明朗、或政策制定不完善,也使得共建共享进程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以共建共享租金结算为例,在电信运营企业内部,每一个电信设施建设项目无法做到绝对公平,企业间无法形成一致意见,加大结算难度;对外,按照现行的财务制度,共建共享结算中的收支都需要缴纳税款,造成在节约资金的同时,无形中又增加了企业的额外投入。目前,河北等一些地方管局已经开始联合税务部门对共建共享结算资金给予税务减免,“结算取代资源置换是保障共建共享工作深入推进的迫切要求。”
而最具争议的驻地网共建的政策保障则是各地通信管理局和电信运营企业代表普遍反应的主要问题。广西通信管理局表示,驻地网建设过程中,《电信条例》和政策规定住宅小区、楼宇红线内电信设施必须由开发商配套建设,但驻地网试点方案、开放驻地网、城域网的要求是可以由不同企业投资建设,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必然产生垄断。
为了推进驻地网共建共享,一些省市通过引入第三方建设单位模式,但也有业内人士指出,这一模式同样存在“垄断隐患”――第三方参与建设与经营,牵头提供服务,极易形成区域性垄断,而且服务质量不能得到保证。“这些都需要明确的政策指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