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发布不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广告 被处罚款2.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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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上海市工商局公布2017年第1号虚假违法广告公告。获悉,作为互联网付费搜索广告的发布者,未能有效履行法定义务,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上海软件技术分公司(以下简称为“百度平台”)和北京搜狗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搜狗平台”)被处罚。
据介绍,作为互联网付费搜索广告的发布者,百度平台未能有效履行法定义务,发布了未经审查的徐浦中医医院、安平医院、川沙天狮门诊部等一批医疗机构广告,并且相关搜索关键词所指向的是上述医疗机构不具备资质的医疗服务内容。当事人被依法处罚款2.8万元,相关医疗机构亦因违法医疗广告被依法处罚款共4.6万元。
而搜狗平台则是承接某自然人冒用上海海博搬场公司名义发布“海博搬场”广告(经查证,该公司已在广告发布的9个月前注销),后又将搜索关键词和相关广告内容修改为“大众搬场”,构成虚假广告。当事人作为互联网付费搜索广告的发布者,未能有效履行法定义务,明知、应知广告虚假仍然发布,被依法处罚款1.03万元。
上海工商部门介绍,2016年9月1日施行的《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首次将推销商品或服务的付费搜索内容确定为互联网广告。此次曝光的百度和搜狗平台付费搜索广告案例,相关平台作为广告发布者,均未有效履行广告审查的法定义务,致使虚假违法广告产生。
数据显示,互联网广告已成为广告执法的主要内容。据统计,2016年上海互联网(含移动互联网)广告案件数和罚没款分别占总量的63%和54%,同比分别增长64%和126%。上海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目前在查的广告案件中,互联网广告占85%。
上海市工商局广告处处长应钧表示,上海广告市场秩序总体稳定可控,但虚假广告、违法使用绝对化用语广告等违法行为仍不同程度存在,部分企业缺少对广告法律的重视和了解,相关行政处罚记录可能对企业信用带来不利影响。监管部门将继续对包括自媒体在内的互联网广告给予高度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