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干妈泄密事件中看“竞业限制与保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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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辣酱第一品牌,老干妈早已红遍全球!让创始人陶华碧从一名普普通通的贵州老太变身“国民女神”,身家高达70亿元的自然是“老干妈”辣酱独特的产品配方。可想而知,老干妈的配方一旦遭到泄露,就会带来巨大经济损失。
不幸的是……老干妈还真的遭到泄密了,而涉嫌泄密的就是老干妈公司的前员工贾某。
目前,这起涉案金额高达千万元人民币的案件已经移送检察机关,最终结果需拭目以待。
但可以肯定的是,这位在老干妈任职期间曾经签署过“竞业限制与保密协议”的贾某真的要倒大霉了!
人在职场,谁给咱发工资,咱就得听谁的。
假如有一天,你觉得不想听这位老板的使唤了怎么办?
你肯定会说:辞职啊!
当然!
在大部分情况下,辞职的确是个帅气而有效的做法!
但是……
有时候,辞职并不能让你潇洒到底。你或许可以离开这家公司,但离开之后,你去哪里、干什么新工作,却还得听旧东家的!
WHAT?!!居然还有这种时候?
是时候来认知一下什么叫“竞业限制”了。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3条及24条的规定,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即:
▪ 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 限制时间由当事人事先约定,但不得超过二年。
也就是说,签署了竞业限制协议的劳动者,在跳槽就业的过程中,将被限制就业单位的选择。在协议约定的时间内,那些与原来所在公司构成竞争关系的企业,都将被排除在外。
从贵阳市警方披露的“老干妈商业机密泄露案”细节中可以得知的是,贾某在2003年至2015年4月历任老干妈公司质量部技术员、工程师等职,由于职务工作需要,他掌握了老干妈公司专有技术、生产工艺等核心机密信息。为了保护商业秘密,老干妈公司曾经与其签署了一份“竞业限制与保密协议”。
很显然,贾某之后的行为是违反了竞业限制与保密协议的。
虽然这份协议的具体内容我们不得而知,但周到君特意请教了江三角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劳动法专家陆劲波,一起来分析一下这位泄密的贾某将面临怎样的处罚吧!
劳动者一旦违反竞业限制协议,其法律后果有二:
① 赔钱!
② 辞职!
你违反了协议,得赔钱啊!
具体的赔法有两种:
一种是违约金。
一种是赔偿金。
违约金举证简单,只要你离职后到了有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从事了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业务,就可以构成违约事实了,那你就准备付违约金吧!
当然,具体的违约金额按照协议里的约定。假如……你上家的HR神经比较大条,忘了跟你约定违约金了,那么恭喜你!这笔违约金你就可以不用付了!
赔偿金相对而言就比较复杂了。它是一种法定的义务,一旦被证明你的违约行为给上家造成了实际损失,那么,你就必须给予赔偿!
当然,陆律师特别提醒了,违约金和赔偿金是鱼与熊掌不可兼得的。到底主张哪一种,就看上家自己的评判了。
比如老干妈案件中的贾某,假如老干妈确实能够举证他的违约行为给老干妈造成的损失达到千万元,那么,贾某将很可能被要求支付千万元的赔偿金。
都说破财消灾!
你可能以为只要你赔了钱了,就能跟老东家恩怨两清了!
真不是!
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四)》第10条: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后,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按照约定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也就是说,你就算支付了违约金,也不能买断与原用人单位的竞业限制协议,这份协议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赶紧认清现实吧!千万别任性,否则,你将面对的将是不止一次的违约金的赔付责任。绝对是抓到一次,赔一次的节奏啊!
这下该知道竞业协议的威力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