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不能让富士康“连环跳”悲剧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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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公安局确认,6月13日下午16时,一名谢姓富士康员工坠楼死亡,具体原因正在调查。(齐鲁网相关新闻:成都警方确认一名富士康员工坠楼死亡)
看到这则新闻,笔者的神经立即紧绷起来。发生在2010年的 富士康“连环跳”悲剧,曾一度刺痛着公众的心——自2010年1月23日员工第一跳起至2010年11月5日,富士康发生14起跳楼事件,十几个鲜活的生命就这样离人们远去。再去追究当年到底谁是谁非,已经没有什么意义。但是,现在又发生这样的事件,我们不能不警醒。企业和有关部门必须敏锐反应,及时行动,查找原因,堵住漏洞,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不管是员工精神压力大、心理脆弱,还是企业管理不规范、社会监管不力,反正当年“连环跳”悲剧就这样发生了。当这些年轻人纵身一跃的时候,共同的心理肯定是心灰意冷、厌世轻生。我国有句俗话:好死不活赖活着。这个道理,估计每个人都懂。不到万不得已,他们不会选择自杀。从科学角度讲,自杀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现象,从来不是单一的因素导致。有关部门在调查压垮他们“最后一根稻草”的同时,更要深究其它“稻草”的来源。如果这些自杀员工的亲人朋友能够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支持,也许他们就不会选择走极端。
社会学家埃米尔·迪尔凯姆认为,当个体同社会团体或整个社会之间的联系发生障碍或产生离异时,便会发生自杀现象。既然这样,我们要做的,就是畅通欲轻生者与社会的沟通渠道。现在,富士康拥有近百万的员工,逐一做沟通工作的确有难度。但是,不管有多大困难,与人命关天相比,也是小事。当前,企业应先立即完善“治标”之策,加强安保防范,加强心理疏导,减轻劳动强度,给员工营造和谐宽松的工作环境。然后,再研究治本之策,与社会各界一道,力争给员工们更多“正能量”,让员工们看到希望、感到幸福。
一叶落知天下秋。在不良苗头出现伊始,企业和社会有关部门就应该联手合作,高度重视,对症下药,绝不能让富士康“连环跳”悲剧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