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者和投资人的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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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成功(结合)不是必然的,失败(分手)也不是偶然的。投资企业的成功是综合性和系统性的成果。事实上,创业者和投资人成功结合并不就意味着一切都是美好的,其结合只能是企业与资本对接与运作的始发。
当企业与资本能够阶段性地“两情相悦”时,企业则凭借着资本输入的力量,在最短的时间内重整旗鼓,与竞争对手一较高低,更有可能一骑千里,跑出马位。而资本也将同时得到增值和获得不菲的收益。但是,要是在短暂的合作愉快之后,企业与资本要是出现不和谐的地方,或是有违初衷时,则有可能分道扬镳。
雷士事件被媒介解读为创始人与投资人的控股权之争。然而,在控股权之争的背后,实际上更存在着一种游戏规则、价值观和理念上的分歧和较量。与控股权之争的最后一战相比,这种分歧和较量更加频繁、更为深远,甚至贯穿企业与资本结合的始终。
在一般的股权矛盾和纠纷中,投资人多数字处于弱势。当投资人和创业者在战略思维和经营路向相一致时,也就是利益上的“同道中人”;但在目前整体经济状况不容乐观或是遇到超出原来所能预想的困难时,企业往往难以兑现当时的承诺和协议,投资人和创业者出现矛盾也是在所难免的事情。
雷士照明的控制权之争,现在下结论为也许过早;但可以预想的是,无论最终的结局如何,它必将成为未来创业者和投资人合作上的值得反思的事件。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雷士照明事件中创业者与投资人的种种纠葛正逐渐明晰,事件真相也逐渐浮出水面;从雷士照明的角度来说,经此矛盾和纠纷,其相关利益方均遭到损失。
对于大众来说,雷士照明“创”与“投”矛盾的公开化,实际上是投资人与创业者之间的一场(无法回避的)博弈;而站在资本运作的角度看,创业者和投资人之间好则合,不好则分,如同“闪婚”的结果;当“利益共同体”出现相佐时,其毫无疑问的分手,从恋人到敌人也是难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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