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手机平台能否引导互联网电视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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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研究机构DIGITIMES Research分析,智能手机平台在谷歌(Google)与苹果()宣布推出电视相关产品后,正式向互联网电视扩张。谷歌的Google TV采用Android为操作系统,并将Android Market引进互联网电视。而苹果的 TV亦采用同于的iOS平台,虽暂以简单使用为诉求,未来Apps 进入 TV的机会仍大。
DIGITIMES Research项目经理罗惠隆说明,智能手机平台跨入电视产业以前,连网功能已成为美国市场的主流电视配备。不过,这些由硬件厂商主导的互联网电视,是在原有产品架构下加入连网功能,各家平台不兼容、连网功能受到局限,内容也较少。就收视户而言,互联网电视只能辅助原有付费电视服务。
智能手机平台进入互联网电视领域,将可改善原有互联网电视模式的缺点。尤其应用程序商店模式,将可吸引不同类型的版权拥有者加入互联网电视服务,并促使更多消费者购买互联网电视。不过,罗惠隆认为,受到传统影视产业供应链紧密结合的影响,近期智能手机在手机产业所产生的效应,是否可利用智能手机平台扩张,复制到电视产业,将端视影视供应链内,内容与通路之间的关系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