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将对我光伏产品征收“双反”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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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21日作出终裁,认定从中国大陆进口的晶体硅光伏产品存在倾销和补贴行为,从台湾地区进口的此类产品存在倾销行为,这意味着美国将对相关产品的两地生产商和出口商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双反”关税)。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称,从中国大陆和台湾地区进口的晶体硅光伏产品对美国产业造成了实质损害。由于美国商务部此前已终裁认定两地向美国出口的该产品存在倾销和补贴行为,国际贸易委员会当天的裁定意味着美国商务部将正式要求海关对此类产品征收“双反”关税。
根据美国商务部去年12月份终裁确定的幅度,美国将对中国大陆厂商征收26.71%到165.04%的反倾销税和27.64%到49.79%的反补贴税。对台湾地区厂商征收11.45%至27.55%的反倾销税。
针对中美光伏贸易纠纷,中国商务部已明确表示,这是美方在2012年11月对中国输美光伏产品已征收高额反倾销、反补贴税的情况下,再次对中国光伏产品发起 “双反”调查并试图征收高额关税,中方对此表示强烈不满。美方对中国产品进行限制的做法,是对贸易救济措施的滥用,保护色彩十分明显,势必使中美光伏贸易纠纷再度升级。
美国智库学者和太阳能行业协会也多次警告,许多美国太阳能制造商依赖于全球光伏供应链,征收“双反”关税的做法也会损害美国太阳能产业下游企业利益,并减少太阳能产业相关就业岗位。
按照美国法律,在征收反倾销或反补贴税之前,商务部与国际贸易委员会都需作出肯定性终裁,商务部裁定倾销或补贴幅度,国际贸易委员会裁定相关产品是否对美国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威胁。
为回应德国光伏企业巨头太阳能世界公司美国分公司的申诉,美国商务部去年1月开始对从中国大陆和台湾地区进口的晶体硅光伏产品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