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岸风电订价离谱 如何解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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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经济部”上月底公布离岸风电“竞标制”结果,外商平均每度电的得标价低于2.5元(新台币,下同),有一标案甚至低于2.23元,显示这才是完全竞争下,外商仍有正常利润合理的国际或市场价格。相对于4月的“遴选制”,台当局订定的趸购费率每度高达5.84元,不但是欧洲、东南亚离岸风电平均电价的两倍以上,也就是外商投资风电的超额利润每度高达3.3元之多,台当局风电的订价策略大错特错,也让台湾民众当了冤大头。
如果保守地以每度2.5元当作成本计算,外商投资离岸风电的利润率高达120%,再依照遴选制的外商每年发电138亿度计算,代表第一年台湾人就多花了455亿元,未来20年共浪费了高达9,108亿元,也难怪外商趋之若鹜。
“经济部”辩称,“先遴选,后竞标”是参考欧美国家的作法,反而凸显“经济部”缺乏专业。众所周知,欧美推动风电至少30年以上,一开始没有经验而遴选有其道理,但目前欧美或东南亚国家采用竞标制,已经完全揭露当前的国际合理市场价格就是每度电2.5元。因此,台湾再走几十年前遴选的老路,实在是愚不可及。
“经济部”又说,遴选制的电费较高,是因为纳入“产业关联效益”项目,要求获得遴选的业者须于规定期限内,提出具体产业关联执行方案并经工业局审核,将带动岛内制造业及服务业转型,促进本土能源供应链发展,创造投资额9,625亿元与约2万个就业机会,兼顾再生能源推动与台湾财政负担之平衡。此一说法反而又暴露出四个问题。
一是“经济部”对于经济很外行,以为必须诱以重利,外商才会来台投资离岸风电。殊不知,几年前外商面临欧美政府逐年降低趸购费率,就对台湾市场跃跃欲试,已经揭露了合理价格和政府主导的讯息给台湾,而且外商除了每度2.5元的合理利润之外,还有包括碳权抵换、项目低利融资优惠等其他获利的机会,根本不需要台当局再加码倒贴。
二是“经济部”遴选出来的七家业者、十个风场中,竟然有两家业者两个风场只要在2020年以前完成并联,即可获得每度5.8元的优惠价。
第三是“经济部”怕违反国际经贸和采购规范,而只“柔性要求”投标厂商在遴选委员会上“口头表达”愿意配合“国产化”、技术移转等,对投标外商并无强制或约束力。
最后是“经济部”犯了有名的“赢者的诅咒”,就像德州外海的油田由业者竞标,过度乐观的业者认为开采成功的机率较高而出高价;但“合理”的机率才是其他参与竞标者所猜测的机率的平均,最后最乐观的业者虽然出最高价而得标,也注定因过度乐观而付出惨痛的代价。“经济部”显然为了5+2的绿能产业做作业绩,更为了纾解缺电的燃眉之急,无视于国际合理价格每度2.5元的事实,自然倾向严重高估效益,以离谱的超高电价来吸引外商。但最后极可能是两头落空,创造投资的效益不知何时实现,但9,000亿元的纳税人血汗钱极可能被浪费掉。
因此,台当局的离岸风电千错万错,证明台当局根本不是“市场”的对手,“经济部”在专业上确实有待加强,问题症结更在于当局的能源政策操之过急。去年的815停电之后,跳电频频,燃煤电厂火力全开导致空污增加,第三天然气接收站又因环评触礁,核电机组被迫重启,电费又调涨,怕“缺电”只好一切“抢快”,于是连情势判断和定价策略都一错再错。
唯今之计,就是“经济部”明年起应当将高得离谱的5.8元的趸购费率,往国际合理价格2.5元大幅调降,才对得起纳税人;台当局也应向民众明确保证,离岸风电能够在稳定供电、不缺电、不涨价的前提下,确实达成非核家园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