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1”新政后 无补贴光伏项目的“先头部队”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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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1日发布的《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中,明确鼓励各地根据各自实际出台政策支持光伏产业发展,根据接网消纳条件和相关要求自行安排各类不需要国家补贴的光伏发电项目。在政策发布的三个多月后,东营市先行试水。因东营项目申请“具有一般性”,在国家能源局的复函中明确,对于不许国家补贴的项目,各地可按照国家有关可再生能源政策,结合电力市场化改革,在落实土地和电网接纳条件的前提下自行组织实施。
东营成为“先头部队”的原因何在?这个具有一般意义的无补贴光伏项目又能否在全国建设推广?
土地、电价、消纳等条件缺一不可
“其实我们也和其他省份有过接触,但整个谈下来,觉得东营是最适合的。”参与此次项目建设的中智(泰兴)电力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张某告诉记者,东营无补贴光伏项目的规划用地属于未利用的盐碱地和滩涂,具备大规模建设的条件。
“项目一期规模是50MW,二期再增加100MW,目前国家能源局批复的规模是500MW。就规划而言,并不只500MW,但也需要一个逐步推进的过程。”
此外,项目选址不仅用地条件好,而且与当地一些高耗能的工业企业邻近,具备近距离消纳的基础。“而且当地的工业电价水平也是比较高的,峰谷价差也合适。我们在前期接触中发现,像江苏、广东等地,虽然有大用户,电价水平也不错,但是土地受限。而有的地方土地没问题,电价又太低。无补贴的项目要满足土地、电价和消纳等多方面条件。所以即便国家能源局发布了相应的文件,并且要求各省可以申报500MW尝试,但各地条件不均衡,很多地方确实不好推广。”
无需补贴并非平价上网
涉及项目的具体电价,张某表示,目前具体的电价正在和用户、电网及相关政府部门沟通协商,也有了相应的价格区间,现阶段尚无法对外公布。“但可以明确的是,这是用户侧的无补贴市场化交易项目,属于隔墙售电,并不是平价上网。”
据张某介绍,项目针对的是当地的石化、冶金等高耗能用户,“双方协商一个可以相互接受的价格和电量,在成本允许的范围内向电网缴纳一定的过网费就可以进行交易。电价是市场化的电价,并不是通常所说的‘平价’或是标杆电价。”对于过网费的收取,张某也表示,山东省发改委处于对项目本身的支持正在和当地电网协调。为此,记者几次通过电话与山东省发改委和经信委进行沟通,但相关负责人员均表示,目前尚有多处细节需要协调,无法对外公布相关信息。
“对于直供电,无论是火电还是光伏,过网费是明确要收取的,作为电源,必须要承担电力系统的平衡成本。”国家电能能源研究院新能源与统计研究所所长李琼慧表示,在传统的火电市场中,谁承担了调节平衡的义务,这笔钱就给到谁,并不是电网收取的。
据记者了解,在东北的辅助服务市场,有专门的账户,谁付出谁受益,形成了一个自平衡的机制。“光伏要参与到电力市场交易,也必须承担平衡义务和成本。这不是过网费解决的问题,这部分费用也是必须支出的”。李琼慧表示。
另一方面,张某透露,此次无补贴项目确定的是异质结的技术路线。“项目能够得到国家能源局的批复,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因为选择了异质结这样的高新技术。而且当地政府也希望借此做成一个试点和示范项目,帮助新技术落地并逐步实现成本降低。”
自备电厂基因的推动
对于东营的率先行动,除有利的外部环境外,李琼慧也有自己的看法。“东营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如果仔细盘点当地的工业企业,就会发现自备电厂在东营非常普遍。在自备电厂内建起的光伏项目,一直以来都很难拿到国家的补贴,这一点在山东非常突出。”
李琼慧指出,目前国家对于光伏电站的电价补贴都是通过电网进行结算的。但由于自备电厂是内部计量,光伏项目的运行情况电网公司并不掌握,所以很多时候根本拿不到国家补贴。“其实,很多自备电厂不是不想拿补贴,而是根据现行的政策,长期都拿不到。况且,当前国家电力改革的方向也是逐步取消自备电厂,所以无补贴光伏项目在当地也是有特定基因的。”
此外,李琼慧也认为,目前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尚不具备完全摆脱政策保障而“裸进”市场的条件。“在全球范围内,没有哪一个国家完全取消可再生能源补贴,我们现行的电价补贴是统一收取可再生能源附加,统一支付。而很多国家是通过市场机制将电价‘顺’到用户侧,其实只是变‘明补’为‘暗补’。我国的电力用户长期以来通过目录电价购电,而且用户在购电用电的层面,火电和光伏是没有差异的。所以即便顺价给用户,可能也需要一个相应的办法制度,而这个制度本身可能就带有补贴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