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C虽好,但请尊重车主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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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全面推广ETC电子不停车收费,是中央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旨在进一步提升通行效率,降低物流成本,为广大群众的出行提供便利。目前,全国各省都在大力推广ETC发行,由于高速公路ETC收费已实现全国联网,各省发行的ETC卡及车载装置都可通行全国高速公路,因此,许多省份开展跨省发行业务,将本省的ETC卡推广至其他省(市、区)。
ETC近来成了一个在舆论场被高频提及的热词。不是因其所具备的诸多先进功能,而是因为多地在ETC推广过程中祭出的各种“歪招怪招”:不办ETC“不欢迎上高速”、不安装ETC不让年检不给加油、政府和银行向下“摊派任务”导致出现倒卖车主信息现象、谎称“不安装ETC私家车节假日无法享受免费通行”、银行工作人员在高速口穿“稽查”制服拦车办ETC、学校给家长写信推广ETC等等,意图“逼迫”车主就范。
ETC是一种用于公路、大桥和隧道的不停车电子收费系统。安装ETC的机动车通过ETC专用车道缴费极为便捷,可以直接进出收费站,不再需要停车缴费,能够节约车主等候时间,提高通行效率,缓解交通拥堵,降低燃油消耗,减少尾气排放和噪音污染,助力环境保护,且按照有关规定,ETC用户还可以享受一定的通行费折扣。普及ETC,于公于私都是一件好事,将其推而广之亦是大势所趋。
但ETC虽好,却不见得每个车主都需要。比如,有些人担心信息安全问题,不想在ETC卡上留下出行记录;有些人所开的车并不在自己名下或长期租车、借车开,不想再刷别人的ETC卡;还有些人只在城内或只在乡下开车,几乎不上高速,没有办ETC卡的必要。这些需求虽属少数,但都是真实存在的,都不应被忽视。
强扭的瓜不甜,再好的政策要完全落地都需要时间来过渡,更需要到位的人文关怀,充分考虑现实因素。要把好事办好、办实,既需要政策的合力推动,也需要尊重用户的基本权利。各地相关部门应多一些耐心,多一些技巧,多一些诚意,多从群众的角度与立场着想,让政策、改革能够真正惠民利民,让群众得到实惠。比如,在ETC的使用优惠上再加码,简化ETC办理程序,优化安装服务;比如,努力丰富ETC使用场景使其向机场、停车场、医院等地方延伸,提升便利性和附加值;再如,堵塞管理漏洞,降低使用风险,保障ETC用户账户安全,打消车主疑虑等等,让车主根据自身实际做出合理选择。
事实上,办不办ETC,说到底还是车主的个人权利。毕竟,ETC不是车辆上高速路的行政许可,并无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车主有必须安装ETC的义务。对于车主或者运输企业而言,法无禁止即可为,车主有自主选择权,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安装或不安装,也可以自由选择办理ETC的银行以及办理的时间节点。对于行政部门而言,法无授权不可为,任何部门或单位都没有强制、变相强制车主安装的权力,也不能歧视未安装ETC的车主。前述ETC推广的诸般乱象,显然“用力过猛”,偏离了法治轨道,损害了车主的合法权益,一定程度上消解了高速公路收费制度改革的制度善意,应予以纠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