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为系公司归属权迷雾华为属于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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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样板级的民营企业,华为的规模和发展史,在中国,几乎无可匹敌,华为员工的高薪酬体系也一直令人膜拜。包括华为高薪酬体系的背后,核心支撑力量是华为独具特色的“虚拟股”制度,即华为在员工管理上,通过签署所谓的奋斗者协议,向员工发售虚拟受限股,而购买股票的方式是公司内部贷款,员工获得的分红可以用于偿还贷款,以及继续购买配股。
从今年开始,曾经尽享华为管理红利的内部员工却开始纷纷表达出对未来的忧虑。记者宿艺曾在其文章《华为员工开始反思虚拟股》中,也提出疑问,华为试图捆绑住员工、号召“共同奋斗”的虚拟股配售制度已经暴露出企业治理层面的众多问题。在未来几年内,华为高速增长的“黄金时代”就将结束,虚拟股为员工带来的利益将大打折扣。
虚拟受限股,带给华为大部分基层员工的,不只是对于分红回报的预期,也包括了和公司的深度捆绑。然而,由于电信设备市场趋于饱和,在一片红海之中,员工对未来之虑也可以理解。按照部分媒体的评论,“乃至在企业遇到危机时,替华为充当炮灰的很有可能就是自己的员工”。
除此之外,华为归属的问题早就成为其内部员工和媒体讨论的高压线。
毫无疑问,华为已当之无愧是中国最伟大的民营科技企业之一,而华为模式本身,也已非常具有研究价值和案例剖析价值。归属权和虚拟股的员工之忧,更让“华为式管理”成为本土民企管理模式极特殊案例。
如果说华为早期采取相应的管理制度,是出于解决民营企业贷款困难、吸引高级人才在特殊中国国情下的特殊选择,那么,当企业规模逐渐壮大,现代企业管理成为主流的当下,这样的模式是否还能够适合企业的生存法则?这也恰好是华为员工普遍忧虑的大背景。而公司内外流传的各种华为接班问题、归属权问题,都给华为系公司蒙上了更为扑朔迷离的色彩。
华为的归属问题,长期以来是一个神秘的话题。
不仅这种话题在华为内部不做讨论,即便在媒体上,也很难见到比较清晰的梳理。原因在于,有关整个华为体系下各个公司的归属权问题,长期以来就一直隐藏于从不公开的文档和条款之中。
神秘的法人股
华为最为主要的实体公司,便是外界所熟知的“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为技术”)。
成立于1987年的华为技术,早期持股股东均为法人股(分别为深圳市华为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华为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工会、深圳市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工会)。
2001年,任正非作为自然人股东,出现在华为技术的持股股东名单中(另一股东为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2003年3月14日,深圳市华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成立,并成为华为技术的持股股东,任正非退出华为技术自然人股东,取而代之的,则是当时华为负责财务的执行副总裁纪平,以象征性的万分之一比例,和华为控股一起,成为华为技术的持股股东。
这种临时性举措,也成为后来 “纪平曾经是公司自然人股东之一”(惟一曾经拥有和任正非同等意义身份的象征)传闻的来源。而事实上,这仅仅是因为华为控股股东变更过程中的插曲而已。
纪平作为自然人持股,开始于华为控股成立,结束于2004年12月,任正非再次成为华为技术自然人股东。自2004年至2008年,任正非同时拥有华为控股和华为技术的自然人股东身份,而到2008年5月,华为控股开始单独100%持有华为技术法人股权,而任正非则成为整个华为集团,唯一作为自然人股东的人。(见表:华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主要股东注资及持股转变。)
甚至华为董事长孙亚芳,也不能享有这种独一无二的权利。更甚至于,身为总裁的任正非,拥有对董事会决议的一票否决权,这和任正非倡导的公司现代管理制度相比,形成了鲜明对比;能够让这种“一票否决权”合理化的理由,就包括了独一无二的自然人股东身份。
但是,公开化的“惟一自然人持股人”身份,只是表明了任正非在整个华为集团独一无二的地位;而要拥有任何时刻都能掌控华为的能力,显然仍然需要从法律层面入手。
华为属于谁?
尽管华为多年来,一直对内部员工进行配股,但这些股票并非真实存在。2003年,一份广东省高等法院的判决,确定了华为员工持有的股票,仅仅属于“虚拟受限股”,即该股份在法律意义上和公司所有权毫无关联。而能够决定华为集团归属的,仍然在于任正非持有的自然人股份,已经“华为控股工会委员会”所持有的近99%的法人股股权。
对于任何公司,无论上市与否,股权和利益最终,都可以归结到个人占有的比例和份额。而“华为控股工会委员会”所持有的华为技术近99%的股权,又属于哪些人呢?
值得关注的话题是,尽管任正非于2012年9月曾明确表示,“华为不开放就要死亡”,但在任何场合,华为董事会,乃至任正非本人,从未就“华为究竟属于谁”有过表态。
事实上,华为控股作为商业机构,在工商行政部门的备案,仅限于公司章程。而“华为控股工会委员会”所持有的华为技术99%法人股,利益上如何分配,其真相则记载于“华为控股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章程”条款中。
然而,即便是华为的高级副总裁们,也从未见过这份神秘的文件。“华为控股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章程”就如同武侠小说中神奇的武功秘籍一般,能够见到这份文件的人,往往意味着最有可能参与到利益分中。
这也是每年有关华为配股和分红确定,不是经过董事会讨论,而仅限于任正非和孙亚芳,以两个人规模的“股东代表会”来决定的原因。
去家族化?
2013年3月30日,任正非在华为控股持股员工代表大会(该会并非前文的“股东代表会”)上表示,“公司不是我一个人的,因此接班人不是我说了算,而是大家说了算。”
然而,任正非至少在2017年以前,仍然拥有“一票否决权”,这意味着在这一时间点之前,即便任正非的决定不能在华为内获得支持,但他仍然否决任何其他可能。
“华为的很多东西,都是依托一些参照系的变异。例如《华为基本法》的出台,其实就是依托1990年代的《香港基本法》,而华为最高层的“自律宣言”,则是借鉴同时期实施的国家《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而工会委员会持股,也可以完全视作是华为内部的所谓‘全民所有制’或者‘华为小国资委’。”一位前华为高管如此评价,“唯一不同的,便是一票否决制,只有任正非拥有,而其他董事会成员没有,这是和国家当前的政治治理结构最大的不同,更类似于1979年以前的中国。”
这也是业界理解的,任正非推崇和类似于毛泽东的主要原因之一。
然而,尽管任正非表示,公司接班人“是大家说了算”,但在具体过程上,表现却耐人琢磨。
2011年4月,华为总裁任正非和公司高层召开“如何与奋斗者分享利益”座谈会时表示,将于2012年减持部分股票,然而结果并非如此。
虽然个人占股比例,由原先的1.3%降低到1.18%,但导致这一变化的,仅仅是因为华为增发虚拟股获得的资金,导致华为控股总股本金额上升,进而拉低了任正非个人的持股比例?截至2013年10月,虽然任正非作为自然人股东,在华为控股的出资金额并没有任何变化。
而另一方面,2010年10月,有传闻称,因为董事会表决阻止任平(任正非之子)进入董事会,华为董事长孙亚芳面临出局危机。随后,任正非11月借内部视察讲话方式,对外界澄清,并无赶走孙亚芳意图。
最终的结果是,2011年,孟晚舟(任正非之女)成为华为控股董事会常务董事,并担任华为集团CFO一职。
而任树录(任正非之弟),则同样位列华为控股董事会中,担任监事一职。
另一个值得注意的细节,是深圳慧通商务有限公司(简称“慧通”)。这家公司同样由华为控股全资控股,主要业务便是面向华为集团旗下其他公司进行劳务派遣。任树录曾担任过慧通董事长,而孟晚舟也曾经是慧通的董事。2013年开始,任平开始担任慧通总经理。实际的情况是,早在2011年开始,未曾入选华为控股的任平,就已经是慧通日常运营的直接控制人。
华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主要股东注资及持股转变:
【注】甲方:任正非(自然人);乙方:华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
【注】华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于2003年3月14日成立注册,初始注册资本326839.6585万元人民币。
【注】初始股东,乙方为“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2003年8月转为“华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