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分析中美光伏“双反”初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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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日,美国商务部在联邦纪事上发布公告,再次推迟对华太阳能电池(板)双反案的初裁判决。专家认为,初裁延期只是一种贸易制裁手段,征税将降低中国光伏企业竞争力。
美商务部称,为防止难以补救的损害,决定将在2012年3月2日初步裁定反补贴税率后,向前追溯90天开始征税,即2011年12月3日以后进口至美国的中国涉案产品均将被征收反补贴税,而通常情况下,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是针对初裁后进口的产品征收的。
此前,美商务部将公布日期从1月推迟一个月至2月13日,并称“需要更多时间来进行分析”。
上海对外贸易研究所教授李健对经济导报记者表示,美对华光伏“双反”案应该早已有了初裁结果。加上起诉方德国SolarWorld提供了相关的新证据,最终结果应该不是很乐观。所以,推迟初裁只是一种政治手段而已,也是美国惯用的贸易制裁手段。
美商务部认为,中国太阳能电池制造企业在2011年10月-12月的较短期间内,向美国大量出口太阳能电池,数量和金额与2011年7-9月期间相比,激增15%以上。
美国一家太阳能行业协会发布的研究报告则显示,美国如果对中国光伏电池及组件征收100%的惩罚性关税,将在未来3年内净损失5万个工作岗位。
中国可再生能源协会光伏专业委员会理事季秉厚认为,中国光伏企业下一步应该调整出口计划、出口速度和出口价格,中国光伏企业的“双反”应诉工作任重而道远。如果美国政府判决对中国太阳能光伏企业征收反倾销税成立,税率提高,中国企业在出口方面就将没有任何竞争力可言。
李健表示,中国出口到美国的光伏组件占比并不大,实际影响有限。但是一旦美国的“双反”调查成立,可能会引发连锁反应,造成欧洲国家对从中国进口的光伏组件进行类似的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