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光互补离网供电系统应该成为新能源领域的一个重要增长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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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供应如同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宝贵血液,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近30年来,我国经济保持了快速稳定的增长势头,能源需求不断增加,常规能源储备已经严重不足。同时,在国际上我国也面临着巨大的节能减排压力。节能降耗离不开新能源产业发展,大力发展和应用已经成为非常紧迫的工作。另一方面,虽然国家高度重视发展新能源产业,但近期风电、光伏行业频频被贴上“产能过剩”、“双反”和“行业整合”等传统制造业所常见的标签。面对新能源开发的瓶颈,采用新的思路和技术途径,最大化利用我国风能、太阳能资源,成为促进新能源产业发展的新课题。风能、太阳能小型化综合应用尤其是风光互补离网供电产业亟需推广。
成为新能源领域一个重要增长极
风光互补离网储能供电系统是目前发展较快且前景较广的风能、太阳能小型化综合应用系统。该系统通过风能、太阳能的综合应用,实现区域独立发电、分户独立发电以及单个设备独立供电。离网供电主要有中小型风力发电机独立发电、光伏独立发电、风光互补、风光柴互补、水光互补、水风互补、光柴互补等形式,单套系统装机容量通常在100w~20kw之间。很好地解决了单独使用风力发电或太阳能发电受季节和天气等因素制约的问题,使得风、光在昼夜变化和季节变化上形成了很强的互补性,提高了供电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同时大大降低了设备成本。
风光互补离网供电系统能有效利用自然能源,且不产生污染,可广泛应用于道路照明和指示系统、基站、加油站、边防哨所、海岛渔船、森林防火及安防监控、无电村(户)、提水灌溉等领域。我国地域辽阔,地形复杂,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独立运行的离网型新能源发电供电系统具有广阔的应用空间,是电网无法到达或电网延伸不到的贫困偏远地区的重要发电手段。离网供电的节能减排效益显著,市场空间巨大,完全有可能与大型并网风电、光伏电站并驾齐驱,成为新能源领域一个重要增长极。
政策应给予大力支持
与并网的大风电、光伏发电总装机容量相比,我国的离网供电系统的总装机容量的比重仍然很低。中国农业机械协会风能设备分会的李德孚专家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国的小型风电设备在技术和产量上都是世界第一,由于国内缺乏市场,80%的生产都用于出口。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制约我国风光互补离网型供电产业发展的根本原因是国家层面重视程度还不够,认识不足,政策不到位,没能把风光互补离网型供电产业作为一个新能源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大型风电、光伏并网发电同等对待。在国外,离网型新能源供电系统已经受到政府的高度重视,并出台了相应的优惠政策。比如,美国对小型风电设备的税收优惠政策,30%的建设成本可以用来抵税;英国政府为达到2020年其电力需求,35%来自“绿色动力”的目标,对安装小型风电的农场主、牧民给予40%~60%的财政补贴;德国、日本、丹麦、新西兰等国家也同样出台了类似政策。小型风机发电的富余部分还可以并入电网兑现,不仅有效调动了业主积极性,而且切实减少了常规能源的消耗,减少了碳的排放量。
对此,有关业内专家提议:
一是切实提升风能、太阳能小型化综合应用在我国新能源产业发展中的战略地位。建议将“大力发展风能、太阳能小型化综合应用”列入国家《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十二五”新兴能源产业发展规划》,并开辟独立篇章,予以全面审视和支持。
二是国家及各级政府出台相关具体支持政策,明确计量标准、补贴标准和方式。建议中央财政将风能、太阳能小型化综合应用纳入补贴范畴,风光互补供电系统中的太阳能板、风机、蓄电池、逆变器等关键部件同等享受“金太阳”补贴。
三是改变现有的特许审批制。根据项目大小,由中央授权进行分级管理,各级地方政府根据年度预算,决定风能、太阳能小型化综合应用项目的建设,政府成为建设主体,全民参与分享风能、太阳能小型化综合应用项目带来的便利(如农村风光互补路灯照明)。
四是发挥政府采购职能把符合要求的风能、太阳能小型化综合应用供电系统列入《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目录》,纳入政府采购范围。
五是理顺投资主体与管理主体的关系,改变二者之间的脱节现状;由政府主导制订行业标准,提高投资方和管理方在推动使用风能、太阳能小型化综合应用供电系统方面的积极性,促使新能源产业发生质的飞跃,为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