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网企业凭什么拿补贴 体制诟病再成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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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财政部等三部委联合下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电网企业吸纳再生能源入网而发生的工程投资和运行维护费用,可按上网电量可获得补助,补贴金来自电价附加收入。电网企业的垄断暴利一直被诟病,此番又或补贴,这合理吗?
电网企业享受政府保护价,已经挤占行业利润
电网企业享受政府保护价待遇,旱涝保收
自2002年电力体制改革以来,中国的电力行业定价一直一种不完全的市场化状态。发电企业之间存在市场竞争,要承受上游煤炭市场的价格浮动,但是售价也就是上网电价却是政府定价。
按照国家规定,发电企业必须将电力以固定的上网电价卖给电网企业,电网企业再将电以政府规定的销售价格售予终端用户。于是火电企业是产业链两端是一端市场价,一端政府定价;而电网企业则两端都是政府定价,处于一个价格保护区间之中。
而发电企业则要面对上游煤价的成本变化,随着近年来煤价攀升,发电企业承受的压力越来越大。虽然“煤电联动”也曾启动,但是即使是在煤电联动启动时,按照规定发电企业还需要内部消化30%的上涨成本,其余部分才作为提价依据。而按照煤电联动的规定,上网电价调整后,将相应调整电网企业对用户的销售电价,也就是电网企业基本不需要担心上游成本,可以旱涝保收。
发电企业利润被挤压 五大电企利润仅占国家电网三成多
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分属于同一行业的上下游,但因为电网企业处于政府保护价中,发电企业要独自消化煤炭上涨成本,使整个行业的利润分配被扭曲,发电企业的利润被挤压。国家统计局曾公布2010年前11个月的统计数据:电网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19万亿元,占整个电力行业的65%;实现利润总额592亿元,同比增长1828%,占行业比重为42%。
而据五大发电集团下属上市公司业绩报表显示,华能、大唐、华电、国电和中电投旗下25家上市公司中,除4家暂未公布外,21家公司2011年利润总额合计186亿元。而电网企业之一国家电网公司2011年利润总额533亿元,是五大电企利润总额的近三倍。
电价附加资金有限,电网不该再分一杯羹
电价附加专补可再生能源行业,曾出现资金缺口
因为可再生能源发电成本高于火电,为了鼓励可再生能源发展,政府规定了“可再生能电价附加”,即对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高出常规能源发电价格的部分,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分摊,随销售电价征收。电价附加由各地电网企业岁电价代收,单独列帐,然后按照发改委、电监会下发调拨交易方案,由电网企业即付给具体的发电企业。
电价附加可以理解为专款专用,但随着可再生能源发展规模快速增长,补贴范围越来越广,电价附加资金一度入不敷出。2012年1月1日以前电价附加是按照每千瓦时4厘征收,国家电监会价格与财务监管部副主任黄少中曾表示,按此标准,经初步测算,2010年中国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存在30%左右的缺口,2011年缺口100亿元左右。
电网企业不应再与发电企业争补贴
2012年1月1日起,政府将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由原来的每千瓦时4厘上调到了8厘,但即使如此,经发改委能源所测算,这部分资金只是基本可以填平2011年的缺口而已。
而中国可再生能源却还将继续发展,虽然目前为止可再生能源“十二五”规划尚未正式出台,但据已经透露出来的上报稿显示,“十二五”期间,全国商品化可再生能源占全部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要达到9 .5%以上;至2015年年底,在水电、风电上年发电量要分别达到9100亿千瓦时和1900亿千瓦时。而据发改委数据,至2009年底,中国可再生能源占一次能源的比重为9% ,未来的增长幅度还很大。可见随着可再生能源的发展,电价附加补贴仍面临资金压力, 这种情况下,拥有政府保护价的电网企业实在不应该也来分一半羹。
新能源并网是电网分内之事,所谓“刺激其积极性”是伪命题
电网对可再生能源并网“积极性不高”
虽然中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在不断增长,但却难以上网共用户使用,导致很多电量被浪费。以风电为例,据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资料显示,2011年全国约有100亿千瓦时风电电量由于被限发而损失,为历史最高值。风能委员会指出,由于电网调度限制了风电场发电,2011年弃风现象不减反增,这已成为影响风电产业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
对此,有业内人士将风电大量被弃的矛头指向了电网企业,因为缺乏经济政策来激励电网企业吸收风电,导致电网企业的积极性不高,风电难上网。而此次三部委联合下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专为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接入电网系统而发生的工程投资和运行维护费用,按上网电量给予适当补助”,就被认为是一种经济刺激,以鼓励电网吸收可再生能源。
新能源并网是电网的职责所在,不应以积极性为由获补贴
诚然,可再生能源并网难存在一定客观原因,譬如发电不稳定,接入技术、输电技术不过关等等,但这不是电网缺乏“积极性”的理由。电网企业享受垄断的特许经营权,在发电企业面对高涨的原材料成本时,它可以在价格保护中旱涝保收。国际给予电网企业这种特权,就是为了令其在必要的时候承担起责任。所以可再生能源并网时电网企业的职责所在,对其给予更多补贴、搞所谓经济刺激其实类似一种纵容,这和石油巨头只哭炼油板块亏损、不谈其它盈利,而发改委又上调油价的道理是一样的。
结语:电网企业本就处于政府的保护价之内,挤压了发电企业的利润空间,而电价附加收入资金有限,电网企业不应再从中分一半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