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电网给分布式能源设槛 需保障电网企业收入
扫描二维码
随时随地手机看文章
据CMEN消息,近期分布式能源再次受到广泛关注,由于分布式能源系统主要特点是规模小、接入电压等级低、电力直接在配电网中消纳,能源利用效率高,有效替代用户使用来自大电网的化石能源发电量,因此它被认为是清洁能源的根本出路。
新能源“自发”一度电电网亏损一度电
根据国外经验,应当在政府政策支持下,形成“自发自用为主、多余电力上网、电网平衡调节”的新能源布局。然而,目前我国电网企业的收入仍然是全部来自发电环节与终端销售环节之间“价差”。新能源“自发自用”一度电,则直接导致电网企业减少一度电的价差收入。因此,在电网企业应得收入总量及其保障机制尚未落实的情况下,电网企业不愿接受千家万户自建的分布式新能源发电量,不同意实行这种全世界都已经普及的“自发自用”模式,自然可以理解。
电网应只负责输电不参与电力买卖
经营输电网的企业属于自然垄断企业,其任务是为所有发电商和用电户提供公共服务,不以多盈利为经营目标。因此,政府对电网企业的管理和定价方式应与其他从事竞争性业务的发电企业有原则区别,这是“厂网分开”基本原理所在。具体讲,政府对经营自然垄断业务的电网企业定价,要执行“成本加成”模式,还要在各电网企业之间引入经营效率横向比较,根据电网企业经营的资产量、输电量、运营成本和提供公共服务以及普遍服务的需要,单独核定其准许收入总量,然后摊入年度输电量,通过向用电户收取度电过网费形式来实现。
在此机制下,电网企业“只负责传输电力,不参与买卖电力”,其应得收入与发电企业和电力用户的交易和收支隔离开来,这样一来电网企业年收入总量也可以得到保障。只有在这种条件下,用电户与发电企业之间才有可能建立起电力市场,才有可能形成千家万户建设、使用新能源,大规模、高效替代化石能源的局面。这个体制设计正是中央和国务院十年前下发的电力行业市场化改革方案核心内容,在国务院2003年批准的电价改革方案中都有表达。但令人遗憾的是,我国随后的电价市场化改革停滞。
分布式光伏项目遭遇阻碍当下模式“瞎折腾”
当前越来越多的屋顶光伏项目陷入困境,本可用380伏电压直接使用的分布式光电装置,却因“供电专营”的规定,被要求原地升压至10千伏以上入网计价,再降回380伏按销售价格结算,无端增加了大量输变电投资。这就如同一个人去邻居家串门儿,却必须先开车上大街,缴纳过路费后再绕回来,这简直是“瞎折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