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开发水电是中国能源动力发展的必然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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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确保生态环境的前提下优先开发水电,符合新世纪发展要求,可以有效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得到了联合国和世界银行等国际机构的高度重视。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依然处于水电开发的中期阶段,水电开发程度还不足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我国是世界上剩余水能开发潜力最大的国家,拥有全球近20%的尚未开发的水力资源。独特的自然条件和能源资源禀赋,决定了我国对水利水电工程有较强的依赖性,也决定了我国是全球在建和待建大坝规模最大的国家。
我国一次能源资源可以概括为有水富煤贫油少气有风光。综合研究测算表明,我国煤电基地煤电机组发电成本最低;核电发电成本其次,略低于负荷中心煤电机组发电成本;目前水电发电成本较低,考虑水电生态环境保护、安置移民等方面投资增加及输电费用提高等因素,水电成本接近或略高于负荷中心煤电成本;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天然气等发电成本远高于煤电、核电和水电。
考虑到我国环境资源和煤炭资源的承载能力,初步判断最大煤电装机将需要控制在14亿千瓦左右,相应电量在7万亿千瓦时以内。发展核电是我国能源电力发展的战略选择,目前受核电技术和核燃料制约,加上日本福岛核事故带来的核安全心理压力,近中期将受到较大影响。我国有较为丰富的风能和太阳能资源,近期作为绿色发电资源需要在充分考虑电力系统消纳能力和全社会电价可承受能力的条件下积极高效有序开发,远期则作为能源电力开发的重要支撑予以大力开发,最终开发规模设想在12亿~14亿千瓦左右,相应发电量在2万亿~2.5万亿千瓦时左右。在2020年前,水电需要成为解决我国能源电力发展的优先开发的战略选择,同时也是最为安全经济的选择。
当前,世界各国都在大力调整能源结构,其主要措施就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大力发展绿色能源,减少化石能源消耗。我国政府也制定了严格的节能减排目标,对国际社会做出了“两项承诺”,即2020年非化石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费中比重达到15%左右;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比2005年减少40%~45%。实现途径,一是始终坚持开发与节约并重,促进全社会节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一次能源消费总量,降低单位GDP的污染排放量;二是优化能源结构,关键是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核电等绿色能源来替代化石能源。
开发利用绿色能源最主要的途径是转化为电力。水电是国内非化石能源中资源最明确、技术最成熟、最绿色和最经济的第二大常规能源。与此同时,受我国季风气候影响,夏季水多而枯水期水少,造成枯水期水电出力不足,需要加快开发西部主要大江大河已规划的调节性能好的龙头电站,并通过流域梯级联合调度来提高枯水期的水电出力,进而优化电源结构,替代煤电装机。
我国水能资源地区分布不均,经济相对落后的西部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能资源占全国总量的比重超过80%,特别是西南地区的云南、贵州、四川、重庆和西藏5个省区市就占三分之二;而经济发达的东部11个省区市仅占5%。东中部负荷中心在优先开发水电的基础上建设了大量煤电,除就地利用本地区煤炭外,目前负荷中心电厂的燃煤高度依赖煤炭运输,实践证明容易造成电煤供应紧张,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经济社会发展。因此西部地区水能资源开发除了满足自身电力需求外,还要考虑东部市场,实行水电的“西电东送”,远距离输送到中东部负荷中心消纳,既能实现我国能源资源优化配置,又可使西部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促进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