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光伏及电网解决273万人无电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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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0日,国家能源局在京召开全面解决无电人口用电问题工作会议,会议主要任务是落实《全面解决无电人口用电问题3年行动计划》,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细化分工,强化举措,确保“十二五”期间,全面解决无电人口用电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吴新雄出席会议并讲话。国家能源局副局长刘琦主持会议。
吴新雄指出,电力是当今社会不可或缺的生活资料,是重要的民生工程。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解决无电人口用电问题,从1998年到现在十几年间,共解决了 3600多万无电人口的用电问题,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由于自然条件、经济发展不平衡等因素,到2012年底,全国还有273万人没有用上电,无电人口分布在偏远地区,解决用电问题的难度很大。
吴新雄强调,解决无电人口用电问题是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重大政治任务,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责任,是能源工作的光荣使命。国家能源局高度重视,抓紧落实。目前,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解决方案清晰,建设资金落实,已具备了3年内全面解决无电人口用电问题的条件。
吴新雄要求,为更好落实国家能源局制定的《全面解决无电人口用电问题3年行动计划》,提高电力普遍服务水平。一是一定要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到2015年底,全部解决全国273万无电人口用电问题,其中电网延伸解决154万人用电,光伏独立供电解决119万人用电,项目合计583个,投资计划已落实。二是一定要落实各方责任。有关省区人民政府是解决本地区无电人口用电问题的责任主体,省级政府要成立领导小组,组织落实行动计划。各项目单位负责工程实施以及运行维护管理。三是一定要加强工作协调。无电地区自然条件和经济条件较差,建设工程点多面广,工程实施难度非常大。有关省区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要履行好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简化管理流程、做好工作衔接、加强监督管理,积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确保工程顺利开展。四是一定要抓好工程实施。企业作为工程实施的主体,要落实行动计划的安排、加强施工组织、严格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阳光操作。各单位要注意施工安全,确保万无一失。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资委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国家能源局有关司负责同志;有关省区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负责同志以及有关能源企业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