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发改委主任陈震宁:省新兴产业发展资金将重点扶持光伏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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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3-14日,全国能源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徐绍史,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吴新雄出席会议并分别作重要讲话,要求全国发展改革(能源)系统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围绕保障能源战略安全、转变能源消费方式、优化能源布局结构、创新能源体制机制等四项基本任务,着力转方式、调结构、促改革、强监管、保供给、惠民生,以改革红利激发市场动力活力,打造中国能源“升级版”,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能源保障。我委主任、党组书记陈震宁作为唯一的省区代表在会上就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稳健较快发展作专题发言。
光伏发电清洁环保、技术成熟、安装方便,适宜分布式利用,发展前景广阔。去年以来,国家层面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分布式光伏度电补贴、补贴资金拨付、项目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文件,着力引导光伏产业包括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健康发展。我省作为光伏产业大省,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光伏产业发展,多次组织专题会议,研究制定配套政策,力促各项政策全面落实到位。2013年底,全省分布式光伏累计安装容量达65万千瓦,位列全国第一,光伏产业已经初步形成上下游同步,分布式与光伏电站并举,光电建筑一体化、产业园区规模化、光伏农业综合化等多元发展模式。
陈震宁主任在发言中指出,为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稳健较快发展,我省紧扣规划引领、政策支持、优化服务、路径创新等关键环节,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一是注重规划引领。立足本省资源禀赋,组织开展全省分布式光伏资源普查,编制全省光伏开发应用整体规划,积极打造具有江苏特色的小型分布式应用与集中规模化应用发展模式。二是强化政策扶持。将光伏产业列为十大战略新兴产业之一,制定了新一轮扶持光伏发电的政策意见和实施细则,并在省新兴产业发展资金中列出专项予以重点扶持,大力支持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三是简化并网流程。会同省电网企业制定分布式电源并网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围绕配套电网建设、并网接入服务、电费计量与结算等方面,为分布式光伏并网构筑全过程、规范化、一站式服务体系。四是创新发展路径。改进电力销售管理方式,创新土地利用方式方法,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多措并举推广分布式光伏应用。五是改善政府管理。结合转变职能、改进作风要求,着力简化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申报、筛选和审批流程,支持派出机构开展好相关监管工作,大力加强宣传和人才培训力度,进一步完善建筑一体化光伏应用标准规范,为光伏应用提供全方位服务,努力打造全国光伏应用示范省。
省能源局局长陈勇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