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电网与绿色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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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积极发展以可再生能源为主体的绿色能源,推进智能电网的建设,是促进第三次工业革命,实现我国能源转型、经济转型、社会转型的两大主题。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党组成员、秘书长。主持研究了“电力产业政策研究”、“‘十一五’重大环境经济政策研究”、“烟气脱硫产业化发展研究”、“氮氧化物控制战略研究”、“电力类司法鉴定分类研究”、“电力行业现状问题及政策建议研究”、“电力体制改革重大问题研究”、“电力行业温室气体控制研究”、“能源发展主要约束性因素研究”等20多项课题。
最近,国家电网公司董事长刘振亚先生在《科技日报》发表署名文章《智能电网与第三次工业工业革命》,提出建立在化石能源传统利用方式基础上的工业文明已经难以为继,第三次工业革命应建立在可持续供应的能源基础上,以电为中心转变能源开发利用方式,已成为全球能源发展的战略方向,而智能电网是承载第三次工业革命的基础平台,对第三次工业革命具有全局性的推动作用。文章将可持续供应的绿色能源与智能电网结合起来,提出了促进我国智能电网创新发展的意见建议。
智能电网与绿色能源是第三次工业革命的两大主题,两者紧密联系。在《第三次工业革命》一书中,作者杰里米里夫金提出了第三次工业革命的五大支柱,即化石能源向可再生能源的转型、将建筑物变成微型的电厂、建立氢为载体的存储单元、利用新型互联网技术建立分布式能源平台、普及以氢为能源插电和车载交通工具。虽然书中观点尚有值得商榷的地方,但是以新能源技术、智能技术、信息技术、网络技术相融合的能源变革正如火如荼地进行,以新能源和互联网相结合为特征的第三次工业革命的蓝图已经显现。刘振亚站在世界能源格局和大能源观的框架下,结合中国能源问题和电力、电网发展的实际,提出了未来智能电网是“网架坚强、广泛互联、高度智能、开放互动的‘能源互联网’”构想,并详细解释了内涵,明确提出“智能电网承载并推动第三次工业革命”。可以说,在中国积极发展以可再生能源为主体的绿色能源,推进智能电网的建设,是促进第三次工业革命,实现我国能源转型、经济转型、社会转型的两大主题。绿色能源发展是源,智能电网发展是本,共同构成了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基石、新动力。
我国绿色能源与智能电网发展有坚实的基础。面向未来,以可再生能源为代表的绿色能源的电能化,是能源转型的最主要的特征。我国在可再生能源发电方面已经取得了重要进展。从装机上看,2013年年底全国发电设备容量达到12.3亿千瓦,其中火电8.6亿千瓦,占比下降至69.5%左右;水电2.8亿千瓦,并网风电7500万千瓦,并网太阳能发电1000万千瓦,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占比30%左右。从发电量上看,2012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已占到我国总发电量的20%。近期,国家下放了部分关于可再生能源发电审批权,利用电价调整促进新能源发展,有关政府部门和国家电网公司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可再生能源发电并网的政策。根据国家规划,到2020年,大型风电、光伏电站装机将分别达到2亿和4000万千瓦,分布式风电、光伏发电、天然气发电装机将分别达到2000万、6000万和5000万千瓦。可以预见,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将在未来较长一段时期保持平稳较快发展。
我国在智能电网的发展方面也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国家电网公司在坚强智能电网领域的研究与实践已经达到世界领先水平,多项成果获得中国工业大奖、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多项标准成为世界标准。中新天津生态城智能电网工程、张北风光储输新能源综合示范工程的实践,表明我国在可再生能源和智能电网的融合上走在了世界前列。
但是,我国在绿色能源发展和智能电网发展方面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发展认识不统一、发展的目的和目标变动性大、法规政策配套不完善、产业发展无序、电网与电源不协调、绿色能源发展与整体能源系统脱节等等,都是需要统筹考虑、逐步解决的问题。
做好顶层设计是推进绿色能源与智能电网健康快速发展的要求。面对第三次工业革命这个世纪革命,面对承载着中华民族复兴之梦的能源转型和新电气化时代,如果没有良好的顶层设计,我们将会走更多的弯路,付出更多的代价,更重要的是贻误稍纵即逝的时机,而造成世纪性的遗憾。为此,笔者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顶层设计。
一是要建立与时俱进的评价指标体系。人们对事物发展认识不统一的原因,除了基本的观念发生冲突外,绝大部分是因为不是在一个公认的评价体系内观察和认识问题。比如,可再生能源、新能源替代传统能源是必然趋势,但是什么时候能源替代、用什么样的经济代价完成这个替代存在不同看法。而且评价指标的不完善,往往会产生不同的看法和结果。之所以要发展绿色能源及智能电网决不是为了发展而发展,而是在人类基本的价值观指导下产生的结果。对我国能源发展而言,这个价值观就是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讲就是能源的安全、高效、清洁、经济、便捷这五个“维度”,如果从全社会的角度讲,还需要增加“提高就业”等社会和谐的要求。符合这种价值理念能源可持续发展才是我们所需要的发展。因此,要从这些基本“维度”出发,构建可量化的指标体系,通过用指标度量、比较、评价,达到统一人们的认识,制订各种发展目标的目的。
历史经验告诉我们,一方面,即使是对于一个具有无限生命力的新生事物,在其初期阶段也会
有这样那样的不足;另一方面,一些开始看似强大的新生事物,也可能是短命的,尤其是在科技日新月异、信息传输不断加速的时代,很多技术、设备的生命周期非常短暂。因此必须要有超常的政治智慧和长远眼光看等清事物的本质。体现在具体工作层面,应根据绿色能源和智能电网发展的不同阶段,如在启动期、初始期、发展期、成熟期制订出相应的评价体系和目标。只有认识一致、目的明确清晰才可能制定出相对合理稳定的发展目标,而不是朝令夕改、游移不定、变化多端,也不是在生产实践中已经成为现实,但政府的目标还未出台。对于指标和目标要建立一套科学的评估机制持续评估和改进。
二是要建立全国性乃至国际统一规则和因地制宜发展的方针。绿色能源发展的特点是能量密度低,形式多样,不稳定,犹如星星之火;而传统电力网络各环节由于各种原因标准不一,在系统性、协同性、互动性等方面存在较大不足,使得接入绿色能源存在诸多障碍。只有建立全国性乃至国际性的统一规则,才能将二者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真正成为一个支撑经济社会大厦的基础。因此,做好统一规划和标准化是前提和关键。同时中国是一个地域、经济、资源、环境等要素都不平衡的大国,在必须的统一规则和规划下,要给因地制宜发展留有充分的空间、尤其是分布式能源的发展。
三是确立与传统能源过度期合理共存、逐步替代的战略。能源转型是工业革命的动力和基础,但能源体系是经济和社会的基础,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尤其是对我国这样一个以煤炭为基础而且正在实现工业化的国家,要充分认识到转型的艰巨性、复杂性、长期性。能源转型不可能一蹴而就,不可能在承受不了的经济代价之上实现,也不可能在牺牲能源安全的条件下实现。这就更加需要一方面积极有序加大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力度,另一方面不能放弃对传统能源的绿色化和智能化改革,使之在替代期内与绿色能源合理共存。合理共存,就是在存在期间,传统能源既要符合环境保护和节能要求、也要为绿色能源的发展提供能源安全的保障和调峰、调频等的支持。
四是创造持续科技创新的环境。能源革命的实现归根结底是要靠科技创新。国际上绿色能源的发展是由科技创新引领的,我国现阶段可再生能源发展中的问题中,没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是关键之一,第三次工业革命的五个支柱以及智能电网的发展有关大规模、低成本的储能技术、储电技术还有待继续突破。因此,国家创造出持续科技创新的环境是非常重要和迫切的,应改革现行的科技管理体制和模式,改变政府在科技管理中的职能与定位,政府回归以规划、评价、激励为主,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充分发挥企业、科研机构科技创新主体作用。
五是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主要是从市场机制上进行完善,进一步完善补贴、信贷等制度,加快环保电价改革、资源税费改革、环保税费改革,通过碳排放、碳交易的制度以及价、税手段促进绿色能源发展。同时,充分发挥企业市场主体的作用,从政策上支持企业加快技术进步和转型升级,实现生产的低碳化、产品的低碳化。
六是科学决策机制与法律保障。科学的决策机制的核心是决策过程的科学化,决策之前充分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建议,建立充分的辩论机制,努力达成共识。要加大软科学研究,从政策上支持引导企业、科研机构软科学研究的重点和方向。要完善第三方政策和规划实施评估机制,对于已经实施的政策,实践证明不符合实际情况的要勇于改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追究机制。法律保障要体现在政府依法行政和企业依法开展建设和生产经营活动,尤其是政府不能脱离法律自行推进,政府决策要从程序和实体上符合法律规范,杜绝出现不符合法律规定要求的决策。同时,对不符合当前形势发展要求的法律要及时修正,甚至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