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能源发展频遇障碍电价改革有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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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提出“努力建设美丽中国”的畅想,以及“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支持节能低碳产业和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发展”等重大部署,为进一步推进能源方式转变指明了方向,也对清洁能源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一般说来,狭义的清洁能源是指在能源利用过程中全生命周期无碳或微碳排放的非化石能源,主要包括核能以及水能、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海潮能等可再生能源。显然,坚定不移地推进清洁能源健康发展,是逐步改变传统能源消费结构,减小对能源进口的依赖度,提高能源安全性,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有效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要求。
清洁能源发展的成效
我国“十五”期间就制定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重点发展太阳能光热利用、风力发电、生物质能高效利用和地热能的利用等。“十一五”及“十二五”中期,在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国清洁能源产业更是实现了快速发展,取得了骄人的成绩。
清洁能源发电规模有了稳步增长。截至2012年底,全国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1.45亿千瓦,其中水电总装机超过2.4亿千瓦,年发电量超过8641亿千瓦时,均居世界第一位;我国并网风电由2006年前的200万千瓦快速增长到2012年底的6083万千瓦以上,成为世界第一风电大国,仅用6年时间走过了欧美国家15年的历程;我国太阳能发电、光伏发电装机增长强劲,规模化应用的格局逐步形成,装机规模达到328万千瓦,同比增长200%;同时,已投运核电装机1257万千瓦,在建核电机组规模占世界在建规模的40%以上;此外,地热发电、生物质发电也有了新的发展。
清洁能源产业政策扶持力度加大。
“十一五”以来,从中央到地方,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推动中国清洁能源产业发展。例如,自2006年颁布实施《可再生能源法》之后,相继出台《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调配暂行办法》、《关于完善风力发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最近国家能源局又出台了《光伏发电运营监管暂行办法》等一系列配套规定,完善了电网企业和发电企业之间的电价补贴关系,对促进清洁能源产业持续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指导和推动作用。《可再生能源法》规定,电网企业按中标价格收购风电、太阳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超出火电上网标杆价格部分,附加在销售电价中分摊,且其补贴标准连续几次得到了提高。除对清洁能源发电进行大力补贴之外,国家对清洁能源上网电价也给予优惠政策,使清洁能源产业呈现蓬勃发展之势。
清洁能源产业技术不断实现升级。近年来,我国清洁能源利用技术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在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的基础上,自主研发能力持续提高,在光伏电池制造、太阳能电池封装材料、风电装备制造以及风电零部件制造等领域涌现出了一大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例如,2012年7月,我国自主研发的单机功率最大的6兆瓦海上风电机组正式下线,代表了我国大型风力发电机组制造技术的最新水平,标志着我国已经突破低电压穿越和零电压穿越等风电设备制造的国际核心技术。在水电领域,我国不仅在坝工建设的数量规模上,在技术难度和技术创新等方面都已进入世界先进行列,实现30多台单机容量70万千瓦的三峡、龙滩等机组顺利投产后,2012年11月,我国自主制造的世界最大水轮机组———单机容量80万千瓦的向家坝水电站7号机组正式投运,标志着我国大型水电机组的制造能力和水平也已达到世界先进水平。我国第三代核电发展已呈现出新格局、新态势,基本具备了标准化、批量化、自主化发展的条件。不仅将为我国大规模提供安全经济便利的清洁能源,也将同步带动我国装备制造产业、冶金、材料、电子、资讯领域的技术创新与产业升级。
清洁能源产业市场制度逐渐完善。“十一五”以来,我国清洁能源产业市场制度逐渐得到了完善。例如,风电特许权政策的推行,改变了我国以往风电建设的模式,促进了中国风电市场发展。在实施风电特许权项目的短短几年中,我国新增的风电装机容量年增长量连续5年超过100%。与此同时,2009年3月,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颁布实施了《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加快推进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的实施意见》,大力实施了中国“太阳能屋顶计划”。同年4月,财政部、科技部和国家能源局联合颁布实施《金太阳示范工程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并网光伏及独立光伏项目、光伏发电关键技术产业化及基础能力建设行业进行全面的扶持,有效激发了中国光伏市场的增长潜力。特别是,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11年11月正式启动碳交易试点,批准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湖北、广东及深圳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从2013年6月开始,深圳、上海、北京已经陆续启动碳排放权交易,2013年年底前,天津和广东的碳交易市场也将上线,必将进一步推进清洁能源市场发展。
清洁能源发展的障碍
近年来,我国在水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和核能几大核心领域进展十分迅猛,多项指标已经跨入世界前列,但同时我国清洁能源产业发展也面临着一系列重大问题。
认识水平较低,社会动员程度不够。发展清洁能源需要全体国民统一认识、统一行动,进一步落实《可再生能源法》所确定的各项政策,创造良好的环境来加快清洁能源产业的健康发展。在欧洲,居民已经把使用清洁、可再生能源当作了每个人必须身体力行的事,这已经深深植根在国民的日常生活里。在中国不仅有很多人仍沉醉在传统能源带来的方便快捷中,而且在个别地区和一小部分人中往往从个人或局部利益出发,对水电、核电的开发存在各种异议和抵触,没能完全清醒认识到清洁能源对整个国家民族发展的重要性。显然,只有每个人真正认识到了清洁能源的重大意义,自觉地支持清洁能源发展并逐渐养成坚持使用清洁能源的习惯,一个国家才有可能真正实现清洁能源的长足发展。
核心技术缺乏,自主研发能力薄弱。我国对清洁能源的核心技术并未完全掌握,关键部件仍然依赖进口。比如,对风电新机型开发能力不足,控制系统、关键轴承等主要依靠进口,兆瓦级风电机组的国产化率不到30%;在太阳能硅原料的制造环节,发达国家提纯1千克多晶硅所需的费用约为20美元,我国企业的平均成本是50~60美元,而且,因为缺少先进的提纯技术还会产生二次污染。清洁能源汽车的核心技术研发现状也不乐观。我国清洁能源产业的科研力量相对薄弱,多数分散在大学等研究机构中,缺乏领军型的创新平台开展共性技术的研发。
开发成本偏高,市场发育进程缓慢。与常规能源成熟的技术和庞大的市场规模相比,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成本普遍偏高。以发电技术为例,如果燃煤发电成本为1,则小水电的发电成本大约为1.2,生物质(沼气)发电为1.5,风力发电为2.3,光伏发电为4。高昂的成本是阻碍清洁能源市场化和商用化的直接原因。以光伏发电为例,我国的光伏电池产量占据全球市场三分之一的份额,但却有近90%是销往国外的,在国内形成不了完整的产业链。光伏电池产业化程度低,导致了光伏发电的高成本,没有了成本优势,缺乏经济效益,自然很难吸引更多投资者。再如,在水电开发方面,其开发步伐正在逐渐西移,项目多位于偏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施工难度大、外送距离长,征地、移民、环保等方面支出占投资总成本的比重不断攀升,而且项目专项审批核准越来越难,导致投资成本越来越高,开发难度越来越大。
政策法规滞后,产业发展亟待规范。
2006年我国出台了《可再生能源法》,2009年底又进行了修正,法律对清洁能源用电成本高、市场需求薄弱、产能过剩、缺乏规模效益等问题提出了具体措施,但这些法规的提出已明显滞后。与此同时,清洁能源产业的资源评价、技术标准、产品检测和认证体系均不完善,没有形成完备的技术服务体系。
尤其是风电和光伏等发电设备的技术标准匮乏,强制性检测和认证制度尚未建立,企业缺少技术准入门槛。这些都会导致资源分散,生产不连续,进而影响产业化规模。比如,太阳能企业因缺少市场准入标准而导致商家一哄而上,低价无序竞争,以牺牲产品质量和可靠性获得市场。再如,我国风电场的装机容量远未达到产业规模,生产企业多为单兵作战,导致生产局面和市场秩序的混乱。特别是目前清洁能源产业在全国范围内盲目跟风、重复建设的现象已经显现。例如,我国现已有18个省区提出要打造新能源基地,上百个城市提出把新能源作为经济增长点,个别省区甚至雄心勃勃地推出了打造上万亿元的新能源产业规划。这些情况都一再提醒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要重蹈无序发展的覆辙。
清洁能源发展的对策
在进入“十二五”发展规划后,中国进一步确定了经济发展要转变方式、调整结构的路线。同时,能源发展也面临着应对气候变化和环境污染加重的严重挑战,更大的压力对中国清洁能源发展提出了更高的期望和要求。
充分认识清洁能源的重要性。目前,中国已成为世界上最大的能源生产国和消费国,形成了煤炭、石油、天然气以及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全面发展的能源供应体系。但是,中国能源资源禀赋不高,能源人均拥有量较低,消费总量增长过快,化石能源大规模开发利用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等问题十分突出。中国政府向世界庄严承诺: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达到15%左右。在能源和环境对发展约束越来越大的背景下,既要保持经济适度增长,改善民生,增加就业,又要减排温室气体,保护生态环境,实现能源、社会、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因此,发展清洁能源已经成为世界各国的共同选择。需要指出的是,水能在可再生能源中开发技术最成熟,开发经验最丰富,发电成本最低,而且我国水能资源储备居世界第一,可开发潜力巨大,“优先开发水电”符合国家的能源发展战略,有利于进一步改善我国的能源结构,实现2020年节能减排和非化石能源发展目标的承诺。
有效破解清洁能源发电并网瓶颈。要加大电网建设投入,与新能源建设相匹配,积极推进包括特高压在内的电网建设,努力提高电网输电能力,实现最快捷、最经济、最有效的能源输送。要加快推进智能电网、储能等技术研究,全面提升电网的安全性、经济性、适应性和互动性,适应低碳清洁能源大规模接入的要求,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和节能减排。特别是,要注重解决电源与电网同步配套问题,保证项目有效益,送得出,落得下;要处理好清洁能源发展与传统能源高效利用的关系,要与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鼓励因地因网制宜发展分布式、就地消纳的清洁能源。
大力推动清洁能源产业技术进步。清洁能源发展关键在核心技术。目前,清洁能源的许多核心技术我们还没有完全掌握,有一些关键设备仍然依赖进口。政府要完善清洁能源领域的科技创新体制,大力推动基础科研和核心技术攻关,加大科研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加强检测、认证等技术服务。电力行业要围绕大电网控制技术、光热发电技术、大容量储能技术等前瞻性、基础性、关键性技术开展攻关,争取在核心技术研发和关键设备制造方面取得领先优势。由于前沿技术研发和示范工程建设投入大、风险高,政府应在财政、税收、电价、科研投入等方面制定相关政策,支持能源企业开展IGCC、高温气冷堆、波浪能、页岩气等前沿技术研究。同时,还应建立国家级权威的低碳清洁能源发电设备检测认证机构,更加注重参与国际标准制定,提高我国企业参与低碳清洁能源领域全球竞争的影响力和话语权。
不断强化清洁能源行业规范管理。要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切实将清洁能源作为新兴战略产业,研究出台有利于加快清洁能源项目开发的有关政策,优化清洁能源等项目前期审批流程,缩短开发周期。要科学编制清洁能源发展规划,不断完善政策配套措施,促进清洁能源全产业链的协调发展。
特别是,要进一步深化电价改革,建立有利于低碳清洁能源发展的上网电价形成机制,不断推进全国碳交易市场建设,进一步完善促进清洁能源发展的价格、财税政策,加大补贴力度,并提高补贴覆盖面和到位率。此外,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功能,加快清洁能源行业准入、技术标准、检测标准等标准体系的建设和完善,着力为清洁能源产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