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体制改革的关键:阶梯电价接近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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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价改革又有新政策出台。
12月25日,国家发改委发布消息,称将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居民阶梯制度自2012年7月其全国实行,至今走过了一年半的时间。
发改委要求,各地加大居民用电“一户一表”改造力度,并全面推行居民用电峰谷电价,鼓励居民用户参与电力移峰填谷。
发改委和工信部此前发布《关于电解铝企业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政策的通知》,决定自2014年1月1日起对电解铝企业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政策。
阶梯电价完善
2012年7月,全国除西藏和新疆以外的29个省级区域开始实行居民阶梯电价。此前的5、6月各地进行了广泛的听证。
国家发改委在2010年就实行阶梯电价进行征求意见,年底推出。对于阶梯电价,首档电量的量以及覆盖面争议最大。如何根据各地气候条件计量电量也有争议。最后各地都根据听证会作了调整。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林伯强主任曾对记者分析,阶梯电价是分档次的固定电价,照顾了居民的反映,但也将电价变得更为复杂。他认为,应该改政府对居民用电为明补,通过补贴、而不是通过压低电价来实现电价调整。
阶梯电价实施一年半后,发改委完善阶梯电价的通知对此作了很多完善。各地要结合老城区和棚户区改造,加大居民用电“一户一表”改造力度,在2017年底前完成全国95%以上存量居民合表用户改造,做到抄表到户。
新建居民小区供电设施要按照“一户一表”的标准进行建设,由电网企业统一负责运行维护,执行阶梯电价制度。
同时,还要求规范出租房屋电费结算行为,业主不得对租户用电进行加价,扰乱电价秩序。对“一房多户”、“一户多人口”等问题,在沟通协调基础上,可通过分线分表或适当增加电量基数等办法妥善处理,确保居民阶梯电价制度得到顺畅执行。
对于专家提出的对居民用电补贴方式,此次并没有提出新的方法。但据记者掌握的数据,中国是少数居民电价低于工商业用电的国家,工商业用电和居民用电长期存在交叉补贴的现象,居民电价的调整受到舆论的压力较大。
叠加峰谷电价
今年以来,电价已经进行了种种改革。先是销售电价分类结构调整,主要依据行业、用途分类调整为按用电负荷特性为主分类。
此前实行的居民生活、非居民照明、商业、非工业、普通工业、大工业、农业生产用电价格等8大类销售电价,逐步归并为居民生活、农业生产、工商业及其它用电价格3个用电类别,每个类别再按用电负荷特性进行分档。
发改委还推出可再生电力附加补贴标准,落实环保电价,调整火电上网电价等一系列政策。此次完善阶梯电价提出,要求各省推出峰谷电价,由居民自主作出选择。
峰谷电价,在2010年多个部委提出的《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中提出。主要是依据用电高峰和低谷制定不同电价,用电高峰实行较高电价,谷价则较低。
峰谷电价、分时电价在山东、北京等多地的工商电价中已经有执行。居民电价中实行峰谷电价的省份并不多。在去年阶梯电价的听证中,江苏、浙江、福建、安徽、广东等地的方案中,均有峰谷电价的条款。
记者发现,执行中的峰谷电价是居民自主选择。阶梯电价和峰谷电价叠加,有一套计算方法。浙江电力公司负责人曾介绍,只有谷电时段用电的比例达到和超过家庭总用电量的11%时,申请使用峰谷电才更省钱。
记者采访的浙江居民用户,都没有申请峰谷电价。他们认为,电费支出总量不高,没有专门研究过峰谷电价带来的优惠。
对于从事利用峰谷电价从事蓄能的公司而言,峰谷电价的问题则在于,电网公司收购蓄能电力的动力不足,政策也不够完善,阶梯电价对工商业的影响有限。
电价是电力体制改革的关键,我国的电价现在依然比较复杂,而且没有市场化价格形成机制。通过简化电价种类,阶梯电价等措施,增加了电价的灵活性,可谓一点点的小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