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第四季度第二批直购电电力用户名单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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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电力网从山西省经信委网站获悉,山西省经信委(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近日发布了拟参加2013年四季度第二批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电力用户名单。
据了解,9月底,山西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输配电价的标准已经确定。电价执行两部制,为电量电价加基本电价。
山西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的电量电价(不含线损)为每千瓦时0.078元,其中,110千伏用户为每千瓦时0.064元,220千伏用户为每千瓦时0.05元。基本电价执行山西电网现行销售电价表中的大工业用电的基本电价标准。损耗率由省物价局参照近三年电网实际损耗率确定。
详细通知如下:
关于参加2013年四季度第二批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电力用户名单的公示
根据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电监办联合下发的《山西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实施意见(试行)》文件要求,在各市经信委组织申报、行业协会审查的基础上,经商山西电监办和省物价局等部门同意,现将拟参加2013年4季度第二批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的用电企业名单公示如下。对高新技术企业,鼓励发电企业与其签订长期协议,并将作为2014年直接交易企业予以安排电量。
自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如有异议者,请用真实姓名与省经信委电力处联系反映情况。
联系人:常伟,电话:0351-3046243
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