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锐“智能配电网技术项目”增至226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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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智能配电网技术研发中心及公司总部项目”追加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11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智能配电网技术研发中心及公司总部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7,000万元对“智能配电网技术研发中心及公司总部项目”追加投资。本次追加投资后,该项目总投资额将由15,600万元增至22,600万元。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智能配电网技术研发中心及公司总部项目”简介
(一)项目初始投资预算情况
“智能配电网技术研发中心及公司总部项目”经2010年9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10年10月13日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项目原预算投资13,000万元,其中使用超募资金11,000万元,自有资金2,000万元。项目建设期自2011年1月至2012年7月完成,共计18个月。
(二)项目第一次追加投资情况
2011年9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智能配电网技术研发中心及公司总部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对“智能配电网技术研发中心及公司总部项目”追加投资2,600万元,主要用于建筑工程投资,追加后该项目总投资额为15,600万元。此次追加投资建设内容是将原地下部分从一层增加到二层,地上建筑面积不变。此次调整后,增加建筑面积约为3,99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由原来的16,000平方米增加至19,999平方米。
(三)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建设期情况
1、2012年2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智能配电网技术研发中心及公司总部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因中关村软件园二期市政配套规划调整,公司变更“智能配电网技术研发中心及公司总部项目”的实施地点。由于地块位置变更,本项目需要重新立项报规划,项目建设期自原“2011年1月至2012年7月完成”变更为“公司计划在获取项目施工许可证后18个月内完成”。
2、2012年3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变更“智能配电网技术研发中心及公司总部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终止变更“智能配电网技术研发中心及公司总部项目”实施地点。由于项目设计方案将做部分调整,公司项目建设期往后顺延,仍在获取项目施工许可证后18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
3、2012年3月27日,公司在《2011年年度报告》中披露 “智能配电网技术研发中心及公司总部项目”因中关村软件园二期市政配套规划调整,项目开工建设时间延迟,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13年12月31日。
(四)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3年10月31日,“智能配电网技术研发中心及公司总部项目”资金预算及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二、本次对“智能配电网技术研发中心及公司总部项目”追加投资的情况
(一)项目资金需求预算
根据“智能配电网技术研发中心及公司总部项目”目前建设需求,现使用超募资金7,000万元对项目第二次追加投资,本次追加投资后项目总投资额增至22,600万元。本次追加的投资主要用于建筑工程投资、研发试验设备仪器软件、土地使用权及土地出让金、市政基础建设费、办公设备等。本次追加投资前后,该项目投资预算资金情况如下:
(二)项目建设内容调整
本项目实施地点为北京市中关村软件园二期,本次建设调整内容是将地下二层建筑面积由7,999平方米增至13,10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不变。此次调整后,总建筑面积由19,999平方米增至25,100平方米,增加5,101平方米。该项目建筑面积调整对比情况如下:
三、本次对“智能配电网技术研发中心及公司总部项目”追加投资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追加投资的原因
1、建筑面积的增加导致实际建设成本比原投资规划有所上升。
本项目的实施地点是《北京市“十一五”时期产业发展与空间布局调整规划》主要区域之一,是国家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用地极为紧张,堪称寸土寸金。公司董事会考虑到今后发展的需要,决定在不超过规划规定容积率的前提下,尽量有效利用现有土地。本次调整追加投资为7,000万元,可以使建筑面积比原来增加25.51%,同时又未超过规划规定的容积率,投入产出比极高。但建筑面积的增加将导致实际建设成本比原投资规划有所上升。
2、通胀及物价上涨因素,导致实际建设成本比原投资规划有所上升。本项目原先的规划是基于2011年物价水平及当时的收费标准进行设计的,近两年来由于通胀及物价水平的上涨,在劳动力成本、原材料、设备采购、安装方面的支出大幅上升,造成工程造价超出原先的投资计划,很大程度上增加了项目投资额度。
(二)本次追加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巩固公司的硬件基础,有利于充分发挥该项目的区位优势、人才优势、政策优势,有利于充分利用临近的北京著名高校资源,尽快提高公司研发实力,加速新产品研发,为公司持续稳定增长提供坚实的保障。另一方面,本项目追加投资后将给短期经营带来一定的压力。本项目的效益实现将是一个渐进的过程,而形成的固定资产折旧与摊销则会直接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因此,如果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造成本项目达不到投资预期,则公司将会面临经营业绩下降的风险。
四、相关审核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3 年 11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全体董事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对“智能配电网技术研发中心及公司总部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但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3 年 11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全体监事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对“智能配电网技术研发中心及公司总部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但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支晓强、曾嵘、张志学经审核,认为:公司对“智能配电网技术研发中心及公司总部项目”追加投资是基于该项目建筑面积增加、通胀及物价上涨因素导致实际建设成本高出原投资预算的基础之上,本次追加投资,有利于该项目快实施。该项目完工后投入使用将进一步巩固公司的硬件基础,为公司持续稳定增长提供坚实的保障。因此,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对“智能配电网技术研发中心及公司总部项目”追加投资。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北京科锐上述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尚待股东大会通过后方可实施。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