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识别]扬州行人闯红灯将被人脸识别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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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良好交通秩序,提升文明城市形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5月29日发布消息称,市区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抓拍人脸识别曝光、机动车违法使用远光灯及违法鸣号抓拍等三个新型监控系统目前已经建成,定于6月1日正式投入使用。
据介绍,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抓拍人脸识别曝光系统已在市区13个路口(路段)进行了安装,由抓拍摄像机、人脸比对及曝光大屏构成,可实现对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的抓拍,运用人脸识别系统识别闯红灯人员信息,并通过联系电话、邮寄等方式通知当事人15日内接受处罚(行人闯红灯罚款20元、非机动车闯红灯罚款50元)。
“市民处理时可至违法发生地的各辖区大队路面执勤民警处接受处罚,也可至市区各大队及机动大队违法处理窗口接受处罚。”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对未按时接受处罚的闯红灯人员,其信息将在大屏滚动曝光,曝光内容包括违法图片、姓名、闯红灯累计次数等。“交警支队将会同市文明办,将闯红灯人员信息抄告给闯红灯当事人所在单位,催促其处理,并将3次以上闯红灯的人员信息录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
据介绍,机动车违法使用远光灯抓拍系统在市区4条道路的6个点位也进行了安装,将通过摄像机抓拍的车头大灯开启(亮灯)的数量和位置判定是否开启远光灯,结合跟车情况予以判断。处罚按照“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相关条款,罚款100元记1分。处理时按照非现场执法(电子曝光)的处理流程,至市区四个违法处理窗口接受处罚。
此外,机动车违法鸣号抓拍系统在文昌阁东口、市府岗西口进行了安装,通过摄像机和声纳抓拍违鸣车辆。抓拍的图片和视频将显示声响(车辆)位置、声纹特征等。处罚按照“在禁止鸣喇叭的路段鸣喇叭的”相关条款,罚款50元。处理时按照非现场执法(电子曝光)的处理流程,至市区四个违法处理窗口接受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