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拆除二维码门牌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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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推进标准地址二维码管理“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和“智慧房屋”应用推广,诏安县公安局组织民警持续深入各辖区对二维码门牌进行实地核查。11月25日,南诏派出所民警在玉峰西路发现沿街的一家店铺门面上未张贴二维码门牌,疑似被拆除,民警立即进行核查,并通知该店主叶某到场进行核实。
经调查,叶某承认此前店铺已安装二维码门牌,在对店铺进行重新装修时将门牌拆除了,且在装修完成后未及时将门牌重新张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民警对叶某进行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作出行政罚款处罚。
民警提示
二维码门牌属于公共资源,严禁遮盖、毁坏以及擅自拆除等破坏行为,否则,公安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视其情节,处以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