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构建高质量发展的智慧城市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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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城市最开始的概念始于 2009 年,2018 年开始,智慧城市进入 3.0 时代。智慧城市 1.0 时代是「千人一面」,简单地推行电子政务;智慧城市 2.0 时代是「千人千面」,目前大部分国内的智慧城市仍处于该阶段;而 3.0 时代则是基于一个强大的大数据平台,结合新技术来提供城市服务。智慧城市建设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统筹考虑发展理念、业务需求、技术发展、项目建设、机制保障等各类因素,其中机制保障更是在智慧城市建设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要可持续推进,必须要加快推进重要机制建设,以机制建设保障新型智慧城市高质量发展。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中要重点从统筹协调、共享开放、协同联动、创新试验、包容试错、迭代更新、市场竞争、安全保障等八个方面构建机制。
统筹协调机制
统筹协调机制建设有利于避免政出多门、各自为政、重复建设、投资浪费等系列问题,新型智慧城市推进中要重点加强规划、政策、项目、资金等多方面统筹协调机制建设,确保形成发展合力,实现统筹布局和协同推进。一是加强规划统筹协调,做好总体规划、部门规划、工程规划等之间相互衔接,确保统筹部署、顶层设计和层层落实。二是加强政策措施统筹协调,强化发改委、工信、网信等部门推进政策协调,以及财政、金融、税收等部门财税政策协调,形成政策合力,防止政出多门和各自为政。三是加强项目建设统筹协调,做好项目建设基础共建、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等方面的统筹规划,促进集约建设、系统互联和信息共享。四是加强资金安排统筹协调,确保财政资金严格依据规划投资,禁止利用部门资金建设信息孤岛项目,避免重复建设和投资浪费等现象。
共享开放机制
共享开放机制建设有利于提高城市创新要素资源利用效率,最大可能释放要素支撑创新红利。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要重点加强先进基础设施、数据资源和创新平台的开放共享,提供更多的城市创新要素支撑社会创新创业。一是推进重点网络信息基础设施共享开放,尤其是要加快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应用基础设施平台开放,释放先进基础设施社会溢出效应。二是推进数据资源共享开放,完善政务数据资源共享交换,扩大公共信息资源开放范围,做好企业间数据流通促进机制建设,释放政府数据红利。三是推进创新平台共享开放,大力推进财政支持的研发中心、创新实验室、工程中心、人工智能等创新平台向社会开放,更好地支撑社会创新创业。
协同联动机制
协同联动机制建设有利于更好地促进整体政府建设。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过程中要重点加强政府社会治理、民生服务、项目规划建设等方面的协同联动,确实提高整体政府协同运作能力。一是加快构建社会治理协同联动机制,按照整体政府、职能分工和协同监管的要求,加快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业务流程优化和前后对接,推动政务数据资源无缝即时流动,杜绝因业务不衔接而出现监管漏洞现象,实现一体化政府监管治理。二是加快构建民生服务协同联动机制,推进“一站式”政务办事服务,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企业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提供一站式服务能力,提升政府部门协同服务能力。三是加快构建规划、投资、建设、运营全过程协同联动机制,确保项目推进持续迭代升级,满足技术升级、业务变化和机构调整等需求。
创新试验机制
创新试验机制建设有利于降低社会创新成本、更好地激发社会利用智慧城市建设机遇开展创新创业。新型智慧城市推进过程中要重点加强创新试验田、数据开发利用、制度创新试验等方面机制建设,最大限度地激发城市发展带动创新创业的活力。一是加强新技术创新应用试验田建设,通过政府采购、项目试点、业务许可等模式,提供新技术创新应用试验场景,满足新技术创新创业试验试错需求。二是构建数据开发利用创新试验机制,在公共信息资源开放、社会数据流通交易、个人信息的开发利用等领域,开展试点试验,探索成熟的推进机制。三是加快制度创新试验,适应智慧城市人才需求、项目建设、业务运营等需求,加快财税、投融资、人才评价和激励、部门考核等相关制度的创新,破除阻碍智慧城市发展的制度枷锁,降低制度交易成本。
包容试错机制
包容试错机制建设有利于激励更多创新创业人才敢想敢干。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过程中要重点加强行业监管、财政投资、创业环境等方面包容试错机制的建设,支持和包容创新创业活动在试错中不断茁壮成长。一是建立针对新兴业态审慎包容监管制度,本着放水养鱼的精神,对新兴业态的发展一边支持其创新发展,一边做好风险防范研究,完善相关监管制度。二是建立财政资金投资容错试错机制,支持财政项目随天使、风险等社会投资资本跟投,提升财政资金支持社会创新的能力。三是营造创新创业包容试错机制,积极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宽松创新创业环境,鼓励年轻人、企业家、有梦想的人结合智慧城市发展需求开展创新创业,成为城市发展合伙人。
市场竞争机制
市场竞争机制建设是优化资源配置的重要保障,构建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机制有利于促进智慧城市服务商服务质量的不断提升。一是构建项目建设运营竞争机制,择优选择信誉好、技术强、服务优的服务商承接智慧城市项目建设和运营,从代码交付、标准遵循、互联开放、服务质量等方面完善规章制度,确保项目不被服务提供商绑架,促进服务商优胜劣汰。二是构建政务数据开发利用竞争机制,创新政务数据开发利用机制,发挥社会专业企业特长,鼓励采取竞标授权运营等模式,推进政务数据资源社会化开发利用。
安全保障机制
安全保障机制建设是智慧城市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有效的安全保障能够让城市运行更显智慧。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过程中要重点加强网络、平台、应用、数据、供应链等全方位安全保障机制建设,确保不出现安全短板。一是完善网络平台应用安全保障机制,构建物理、网络、平台、应用、人员等全方位、全链条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技术安全、设施安全和管理安全。二是完善数据安全保障机制,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公共信息资源开放、企业数据流通、跨境数据流动等方面制度机制建设,构建数据采集、存储、传输、交易、开发、利用全生命周期安全保障机制,规范各方权责利,加强监管技术支撑平台建设,让数据在制度和监管的双轨道上有序流动。三是建立供应链安全保障机制,加强对服务商能力评估,建立可靠服务商目录清单,确保智慧城市大系统、大平台不因为供应商变化导致运维和升级受阻。
迭代更新机制
迭代更新是任何事物发展的规律,智慧城市推进过程中各个方面也需要不断迭代更新。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过程中要加强顶层设计、发展规划、标准规范、规章制度、网络平台应用等各方面迭代更新机制建设,确保能够满足不断发展变化需求。一是完善智慧城市顶层设计和发展规划迭代更新机制,确保顶层设计和发展规划能够适应技术发展、机构变革、政策变化、需求升级等变化需求。二是完善智慧城市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迭代更新机制,确保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能够适应新技术、新服务、新业态发展变化需求。三是完善智慧城市网络系统平台应用迭代更新机制,确保网络系统平台应用能够适应技术发展、业务变化、能力升级等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