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用户直购电十年演变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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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国务院印发《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国发[2002]5号文件),文件中提出“开展发电企业向大用户直接供电的试点工作,改变电网企业独家购买电力的格局;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开展发电企业向较高电压等级或较大用电量的用户和配电网直接供电的试点工作。直供电量的价格由发电企业与用户协商确定,并执行国家规定的输配电价”。这是大用户直购电的概念首次提出。
2004年4月,原国家电监会和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了《电力用户直接向发电企业购电试点的暂行办法》,提出了直购电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目的和原则。
2005年3月,吉林省电力公司、吉林炭素有限责任公司和吉林龙华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电量直接购售合同》和《委托输电服务合同》,全国首家大用户向发电企业直接购电试点正式启动。
2006年11月,广东电网公司、广东国华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及首批参加试点的台山市化学制药有限公司等6家大用户签订了直购电试点合同,标志着我国大用户直购电试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2009年6月,原国家电监会、发展改革委、原国家能源局共同出台了《关于完善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为全国启动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工作奠定了政策法规基础。
2010年10月,发展改革委、原国家电监会和原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关于辽宁抚顺铝厂与发电企业开展电力直接交易试点有关事项的批复》,批复辽宁抚顺铝厂与华能伊敏电厂开展直接交易试行方案。
大用户直购电在过去十年的推行中一直充满争议,试点工作实际效果并不理想。争议点在于,独立的输配电价机制尚未形成,同时电企最大客户往往是高耗能企业等。前者是体制改革问题,而后者被质疑与节能减排的大方向相悖。这些都导致大用户直购电推进阻碍重重。
2013年大用户直购电政策密集出台
今年3月,全国人大通过《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国务院将原国家能源局、电监会的职责整合,重新组建新的国家能源局。
5月18日,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其中明确提出“推进大用户直购电和售电侧电力体制改革试点”。
5月23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公告称,取消或下放一批涉及能源领域的行政审批事项,其中包括取消电力用户向发电企业直接购电试点的行政审批,强调权力和责任同步下放,监管同步强化。
8月,为避免下放行政审批以后造成的无序,国家能源局又下发了《当前开展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出电力直接交易实行东中西部差别化准入政策。电力直接交易试点,国家有关部门不再进行行政审批,要减少干预,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
10月,国家能源局、工信部发布《关于规范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的通知》,明确提出支持各地开展规范的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并要求纠正各种变相的让利优惠行为,加强监督管理。
大用户直购电被媒体称为新一轮电力改革突破口,多项规范政策的发布引发了大幅的舆论关注。《中国经营报》连发文章《大用户直购电试点迎来最明确支持信号》、《大用户直购电扩容超预期或成电改惟一突破口》对直购电进展及政策进行评价。
多地重启大用户直购电工作并积极推进
与过去十年七省试点获批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取消行政审批后,多地重启直购电试点工作。媒体11月份的统计显示,目前确定并启动了直购电的工作的主要有十二个省,其中吉林、广东、辽宁、安徽,福建、江苏、黑龙江为试点省,湖南、四川、山西、甘肃和贵州则是在国务院提出“简政放权”政策后提出将开展大用户直购电,并拟定了相关试点细则或方案。引起舆论较大关注的有广东扩大直购电试点规模,四川重启直购电试点,山西、甘肃正式加入试点行列等。
广东大用户直购电扩大试点,首签2.1亿千瓦时。广东省2006年启动大用户直购电试点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绩。今年5月,广东省电力大用户直接交易扩大试点工作启动。南方电监局于7月1日正式印发了相关交易规则。8月9日在广东省电力大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扩大试点工作启动会议上,共有7家发电企业和15家电力大用户的代表进行首批现场签约,签订的交易电量接近2.1亿千瓦时。
四川重启直购电试点。今年5月,国务院确定取消直购电试点审批后,四川省随即启动2013年度直购电试点工作。8月12日,四川省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四川省2013年度电力用户向发电企业直接购电试点实施方案》,确定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等24家电力用户参与今年直接交易试点,直购电量总规模暂按90亿千瓦时进行调控。
山西被列入大用户直购电试点省份。今年2月份,原国家电监会将山西列入大用户直购电试点省份,支持山西综改区建设。4月份,山西省选择了5个年用电量约25亿千瓦时的企业进行了试点。根据试点效果来看,实施大用户直购电后,电价有所降低。8月,山西省正式印发了《山西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实施意见(试行)》,将大范围推行大用户直购电交易。9月24日,发展改革委批复山西电力直接交易输配电价方案,核定山西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的电量电价(不含线损)为每千瓦时0.078元,山西电力直接交易进入实施阶段。11月1日,山西省太钢集团、华圣铝业、阳煤电石等13户用电企业与6户发电企业顺利签约。这表明,山西省首批大用户直购电正式达成交易。
中电联副秘书长欧阳昌裕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经过今年的酝酿,明年将有更多省份展开直购电交易,这将是促进电网业务和购售电业务分离的市场化改革的重要推动力,也会倒逼输配电价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