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质监抽查:零批次漏电保护器产品质量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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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质监局25日通报2013年广东省漏电保护器产品质量省级定期监督检验结果。本次定期监督检验涉及广州、佛山、东莞、中山、江门5个地市11家企业生产的11批次漏电保护器产品,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本次检验依据GB16917.1-2003《家用和类似用途的带过电流保护的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RCBO)第1部分:一般规则》、GB 16917.22-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的带过电流保护的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RCBO) 第22部分:一般规则对动作功能与电源电压有关的RCBO的适用性》、GB20044-2005《电气附件 家用和类似用途的不带过电流保护的移动式剩余电流装置》及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指标和要求,对漏电保护器产品的标志、耐异常发热和耐燃性、温升、剩余电流动作特性、过电流动作特性、额定剩余接通分断能力等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2013年广东省漏电保护器产品质量省级定期监督检验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