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直购电变异说“不”
扫描二维码
随时随地手机看文章
直购电热了,并将再热下去。
今年,在黑龙江成为第七个直购电试点之后,国家宣布取消直购电行政审批项目。直购电试点十年,迎来了全新变化。国家能源局于7月29日出台《关于当前开展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继续推进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相关工作。
与此同时,各地直购电工作悄然推进,试点范围逐步扩大,山西、甘肃、宁夏等地相继宣布正式启动试点,一定程度上昭示了直购电的生命力。
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公开的其为十八届三中全会提交的“383”改革方案总报告中,直购电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引入大用户直购电,建立实时竞争发电市场,深化电力体制改革”。
直购电有望成为深化改革的重要切入口,对电力工业发展产生深远影响。然而,令人担忧的是,部分地区的直购电试点工作发生了变异,在地方相关部门出台的文件中明确要求发电企业降低电价。
正常的电力直接交易应是市场化的行为,双方在政府确定的游戏规则下自由博弈。变异的直购电实际上成了被国家严令叫停的优惠电。这种以损害一方利益为基础建立起来的市场交易,不可能获得持续性的生命力。
好在问题已被及时发现。日前,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和工信部办公厅发出《关于规范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纠正各种变相的让利优惠行为,不得通过行政手段指定直接交易的对象、电量和电价,不得指定交易的降价优惠幅度。
我们有理由相信,所发现的直购电变异问题会得到很好的梳理与解决。但在目前社会环境下,地方政府依然存在为促进当地经济发展而人为压低电价的强烈冲动,如果没有很好的约束机制,优惠电恐怕还会此起彼伏。
违规成本低是促使违规行为发生的最大因素。以行政手段强行压价,很大程度上就是由于其无所畏惧,因为没有相应的足以令人惧怕的处罚措施,从而导致屡犯屡纠、屡纠屡犯,遥遥无穷期。
大禹治水以疏胜。惩处只是堵招,取胜何其难。目前,直购电就如一条软绳,往前“推”行不通,从前面“拉”才是疏导之道,有待于顶层设计的进一步完善。其中关键在电价,正如湖南长沙理工大学副校长叶泽教授所说:“如果直购电中的电价双轨制不改变,就很难推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