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营销衍生,却被用于“杀熟”
扫描二维码
随时随地手机看文章
大数据营销衍生于互联网行业,又作用于互联网行业。大数据营销的优势本来应该是可以开发潜在客户并保持品牌的忠诚度,使企业拥有稳定的客户来源,可现实中不乏剑走偏锋之举,一些互联网平台利用大数据摸清了客户的消费习惯、掌握了其能承受的最高心理价格后,就尽可能地攫取更多的利润,也就是实施“大数据杀熟”行动。根据北京市消费者协会今年3月发布的“大数据杀熟”的调查结果显示,超过95%的被调查者认为互联网存在“大数据杀熟”的情况。
1、打车
从去年以来,就一直有传言,滴滴出行通过大数据来杀熟,也就是说,滴滴平台通过大数据分析,在同一起点与终点的情况下,老用户打车的费用比新用户贵多了,而且苹果手机的用户打车的费用往往比安卓手机的用户打车的费用要高。虽然滴滴出行总裁曾就此事做出回应,表示滴滴出行不存在大数据杀熟的行为,在起点与终点都相同的情况下,不同用户打车的费用不一样是正常的,打车的费用是由路程、每公里的单价、行车速度以及是否有优惠券决定的。而且,每个用户的规划路径不一样,打车的费用也会不一样。
2、电影
在在线票务市场不断整合和与竞争下,阿里系的淘票票和美团系的猫眼成为“双雄”。目前互联网出票份额大概能占到总票房的九成,在线购票基本成了观影用户习惯性选择。在2019年的春节档,就有不少网友反映在淘票票购票被“大数据杀熟”——同样影院、同一个电影,票价却凭空多出几元。
3、旅游业
今年10月9日,文化和旅游部发布了《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暂行规定》),针对在线旅游行业(OTA)反映最为突出的“大数据杀熟”问题,《暂行规定》作出了有针对性的规定:在线旅游经营者不得利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针对不同消费特征的旅游者,对同一产品或服务在相同条件下设置差异化的价格。
大数据营销的核心在于通过互联网平台采集的大数据及对其的分析与预测,让网络广告在合适的时间、通过合适的载体、以合适的方式、投给合适的人。大数据营销如果使用得当,可以使得广告投放更加精准有效,在给品牌企业带来更高的投资回报率的同时,减少对消费者的打扰,即消费者只看到自己有兴趣购买的物品或服务的广告。
“大数据杀熟”是指经营者利用大数据技术釆集用户信息、建立用户“画像”,并以谋取利益为目的,根据用户“画像”提供特定商品或服务的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表现为同样的商品或服务,老客户看到或购买的价格反而比新客户要贵出许多的现象。从经济学上来说“大数据杀熟”属于典型的价格歧视中的一种类型,即根据客户消费的次数进行定价,其他类型还有根据不同时间、地域、数量,以及客户不同年龄、性别、购买力等进行差异定价。“大数据杀熟”现象于2018年3月首次曝光,并在随后的一年半里出现在了各个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