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价左右不了LED照明补贴投标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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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此次LED照明产品中国财政补贴推广项目的招标文件可以发现,本次招标有三大特点:一是对投标企业要求相对严格,二是评标环节更为客观,三是投标产品质量最受关注。
投标要求相对严格
事实上,中国启动LED照明产品财政补贴推广项目,在切实推动LED照明产品走入市场的同时,也将对于规范和引导LED照明企业的健康发展产生积极意义。而这一点则充分地体现于招标文件对于投标企业的要求中。
本次投标对于投标企业的要求相对较为严格。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本次招标产品的制造商;必须具备一定的设计、生产、制造能力,所投标产品必须由投标人自行生产、制造;所投LED筒灯、反射型自镇流LED灯的年产能各不低于20万盏;所投LED路灯、LED隧道灯的年产能各不低于3万盏;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投标人应具有较强的研发、检测能力,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生产工艺和产品在行业中具有先进性;投标人未曾发生因半导体照明(LED)产品质量问题而产生的商业纠纷;近两年未在半导体照明(LED)产品的生产和供货上涉及法律诉讼情况;投标人信用与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须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及能力;投标人所投产品须符合中国发改委发布的“半导体照明产品技术要求(2010版)”,并通过中国自愿性产品认证和中国节能产品认证等10项条件。
评标环节更为客观
评标结束后,一位评审专家表示,此次LED照明产品中国财政补贴推广项目的评标工作对于评审专家来说,尽管报价方面有着较大差别,但评审工作的难度却并不大。其原因就在于此次评标的客观性,评标因素的打分项在去主观化方面设置比较细化,使评审工作有明确的打分依据,而评审专家的裁量权极少。如在“投标人商务资质”的评价中,每一项认证、专利、获奖等都对应1分到2分的分值,如果有此项内容就得分,没有就不得分。在“投标产品质量”的评价中,投标人对“技术要求”的每一项做出点对点应答,即满足或不满足,满足则得分,不满足则不得分。同样,报价评分也极为客观。投标报价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2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2。
仅有的主观评分因素可能会在“投标人能力”评价中产生影响。主要涉及“推广方案、售后服务方案情况”和“企业投产以来运营情况,生产设备投入情况,年生产能力及近2年实际产销情况”两项。
技术评价因素是关键
从本次招标的评分因素及分值分配设置中不难看出,投标产品质量成为此次投标分值占比最高的评分项,分值分配达45分之多,而价格项以32分居次席,投标人能力及商务资质分别为15分和8分。
在投标产品质量评价中,技术评价因素分值分配多达42分,成为最为核心的评价内容,而产品外观(重量、材质等)仅有3分。由此,足见技术评价因素的关键。
招标文件显示出LED筒灯的技术评价因素最多,包括功率、区域光通分布、初始相关色温等10项内容。反射型自镇流LED灯则包括功率、初始相关色温等9项内容,与LED筒灯相比少了区域光通分布一项。而LED路灯和隧道灯则仅包括了功率、初始相关色温等7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