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积电入股中芯国际知识产权案抖出产业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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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说法律往往是商战的工具,但有时,法律大战往往就是商战的关键对决,只不过,在台积电与中芯国际的这场战斗中,战利品是更大的产业利益,而并非简单的零和博弈
历史总是有着惊人的相似,当思科与华为有关侵犯商业秘密的较量刚刚走完一个闭环,台积电(NY:TSM)与中芯国际(NY:SMI;HK:981)的加州大战已经再次上演。
只不过,区别于当年华为以退出北美市场作为和解代价,中芯国际在和解条件浮出水面之前,先行“放走”了自己的创始人张汝京。2009年11月10日,中芯国际发布管理层变动消息,宣布:“原服务于华虹集团的王宁国博士为董事会执行董事兼集团总裁及首席执行官,委任即时生效。张汝京博士由于个人理由辞任集团职务。”
紧接着,就在当日,中芯国际再次发布消息称,“已与台积电于2009年11月9日订立和解协议,平息及撤销加州诉讼(包括中芯国际于该案中待定的一切指控及抗辩)及中芯国际就北京诉讼提出的上诉,因而结束双方一切呈请法院待决的诉讼。”
然而,看似趋向平静的案件却增加了更多的不确定因素,业内资深人士张涛(化名)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来自产业层面的变局有可能刚刚开始。”
“和解”的背后
11月3日,美国加州阿拉米达郡(AlamedaCounty)高等法院裁定中芯国际违反了2005年和解协议条款,因盗窃、使用商业机密将面临处罚。就在人们讨论法院将就赔偿金额做出怎样判决的时候,中芯国际与台积电的和解协议正式公布。
对此,一位美国法官这样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在美国法院,有关侵权赔偿金额的确定通常并非出自法官或陪审团之手。”
“我们并没有有关赔偿的标准。通常的做法是,法院是一个质证、辩论的平台,双方在这个平台把案件都摆清楚了,具体该赔多少,其实双方心中都有数,最终他们自己就会调解,最后两家合作,一致对外。所以你看国外的联盟像3C等等,原来都是竞争对手。”
那么,对于中芯国际与台积电来说,和解的背后,真的是从竞争走向联盟吗?
根据台积电11月10日发布的消息,“根据这份和解协议及合意判决,中芯国际同意在先前2005年和解协议下已支付的1。35亿美元之外,再支付台积电2亿美元及其他补偿;双方同意终止于2005年所签订的专利交互授权合约。”
“2亿美元加其他补偿(实际上是8%的股权及相应的认股权证),不管对台积电,还是对中芯国际来说,都将意味着经济利益上的巨大变迁。”张涛分析说。
事实上,8%的股权对应于17。9亿股中芯国际股份,即使按照目前低位股价11月10日的0。38元/股来计算,也相当于6。8亿元人民币,再加上2亿美元的赔偿,与2005年1。75亿美元的和解赔偿相比,已基本上是翻了一番。
“由于这次和解再次处于行业变革的关键节点,更是放大了利益变迁的后果。”张涛说。
台积电一箭多雕
“拿到上述赔偿的台积电,将不仅能从容应对三星、GlobalFoundry这些国际巨头在半导体代工领域的步步进逼,而且,加上认股权证的资格,台积电最终可获得中芯国际10%的股权,这对台积电逐鹿内地市场可谓天赐良机。”张涛说。
来自国际投行针对半导体行业2009年第二和第三季度的报告中指出,尽管行业出现复苏迹象,但来自国际市场的变动仍然不能让他们调高对第四季度的预期。
然而,对应国际市场的潜在变动,内地通讯市场的发展,被台积电高层看到一个明亮的进军信号。值得注意的是,作为中芯国际第一大股东(持股16。6%)的大唐电信,其入主中芯国际的目标就是要健全自身的TD产业链,由此,产品线明显多于中芯国际的台积电持股中芯国际,将为台积电与大唐电信的合作搭建更多的平台、创造更多的机会。
“不仅如此,台积电已经从这场为时不长的诉讼风波获取了多重利益。”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曾经华为与思科案亲历者向记者分析说,“首先是来自客户、供应商、投资公司等方面的利益。由于潜在赔偿给中芯国际带来的不确定性风险,使得台积电更多地获得了这个合作者的信赖,并可能直接转化为经济利益。”
“其次,浩浩荡荡的法律大战吸引了大量主流媒体的关注,并给台积电创造了巨额的广告效益。”
“再次,台积电也借对中芯国际的诉讼对其他同业者的不良企图起到了威慑。众所周知,很多技术秘密的泄露来自人才的挖角,当更多的产业进入者正进入扩张阶段的时刻,人才流动所带来的泄密危机无时不在威胁着台积电,每隔数年便来一次的权利保卫战或许也是有着这样的背景。”
这位人士告诉记者,“当年,在思科案中,作为最终和解协议的内容,华为不得不去对已向全球客户售出的产品进行修改,仅此一项,不仅花费了华为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同时也使华为向客户的解释颇费了一番口舌,而由于客户的使用习惯,即使在解释之后,仍有不少客户在后续的采购中转向了思科。”
“而华为为了避免思科一而再,再而三地被挑起类似的侵权案件,避免北美市场的声誉受到影响,进而影响其他产品线在北美的销售,华为的该款产品不得不退出了当地市场。这才有了后来与3COM的合并,借3COM的品牌重新进入美国。”
然而,在中芯国际与台积电的和解协议中,更多的技术细节并没有被披露,中芯国际在美国市场的行为是否会受到制约不得而知;同时,由于在半导体行业,产品升级换代的技术很大程度上需要在原有的技术平台上进行,随着产品更新速度的加快,台积电能在多长时间内保证不再提起诉讼等等问题仍不明朗。
更值得注意的是,对中芯国际10%的持股将不仅为台积电创造了市场上的机会,同时也使它拥有了选择进行竞争还是合作的自由,在“打”与“扶”中,台积电有可能将获取更多来自布局或博弈上的利益。而台积电董事长张忠谋对这次和解的评价是:“我们相信这项和解协议符合台积电及所有股东的最大利益。”
中芯国际处境微妙
那么,对中芯国际来说,是否真能创造如同和解协议中所称的协同效益呢?
“对于身陷产业链扩张正面临巨大资金需求的中芯国际来说,这样的和解协议不啻是一个沉重的打击。而中芯国际要想在这种压力下继续突围,似乎多有艰难。”张涛说。
“这次诉讼争论最激烈的就是光刻工艺这部分,其实,早几年,台积电就有说法说,中芯是靠在台积电挖角,那些人带走了相应的技术,中芯才做到了那样的水平。”[!--empirenews.page--]
张汝京的离职,恰恰发生在中芯国际与台积电在美国的诉讼刚刚被裁定败诉,有关侵权赔偿的和解协议推出的当日。张汝京此时的离去,到底意味着什么?又将给和解谈判带来怎样的变局?是否会引发新一轮的人事变动,还是隐藏其他的利益博弈?
此外,“65纳米和0。18微米的客户重合度很高,从0。18微米发展到0。13微米,再到90纳米、65纳米,这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必须要做好前面的工艺,才能发展进步到后面更加先进的工艺。也就是说没有此前的积累是做不到65纳米的,因此,本次案件涉及到的0。18微米产品非常重要。如果这个产品的问题不得到彻底解决,它仍将成为埋在企业内部的深层炸弹。”业内专家如是说。
而案件发生的时机,对中芯国际来说,似乎也极不理想。中国现在是全球最大的半导体市场,在这一市场的角逐正在进入关键时刻,中芯国际即受到迎头一棒。作为“已经成为中国政府发展高科技产业――半导体领域的旗帜企业”来说,这着实让人感到问题的微妙与棘手。
在FirstGlobal11月2日针对台积电发布的投行报告指出,台积电的先进技术使它在第3季度的良好表现,其与富士通微电子在28纳米过程技术上的合作,以及它与IDT在2009年3季度的产品制造协议,FirstGlobal有理由认为拥有稳定而多样化客户的台积电在技术升级时代将继续保持领先地位。FirstGlobal也提到作为关键因素之一的“来自于先进技术的贡献”使他们继续看好台积电。
而摩根士丹利10月30日针对中芯国际的投行报告预测,由于半导体行业大概仅处于回升过半的周期状态,且中芯国际在产能方面还没达到足够的规模效益,而中芯国际显然不是行业的领先者,因而,在本阶段提升对该公司的预期仍有很大风险,故继续保持原有的(减持比率)判断。
从这些顶尖的国际投行的报告来看,即使不是本次的知识产权案件,来自于技术层面对半导体行业企业的影响可能已经超出人们的预期,在先进技术给企业带来的几何级的复合效益中,台积电之于中芯国际的榜样力量,可能倒是中芯国际最大的协同效益。
而张涛认为,“中芯国际的问题,牵涉的可能并不仅仅是单纯一个企业的问题,它将给人们带来反思,对于屡屡出现的类似问题,我国下一步半导体产业布局到底该如何发展?”
目前,和解的具体内容仍须取得必要的政府及监管批准,或许,在来自产业层面的布局方面,政府仍有发言的空间。
2003年8月
台积电称来自中芯国际所属的3家公司半导体装置及产品的进口及销售侵犯了其专利。
2005年2月
双方签订6年期和解协议。中芯国际同意支付1。75亿美元的和解金。
2006年8月
台积电再次向加州高级法院起诉,指控中芯国际违反了2005年的协议。
2006年9月
中芯国际在加州高级法院反诉台积电,指称其违反合约及违反真实公平交易。
2009年11月
加州高级法院裁定,中芯国际违反了相关协议,非法偷盗及使用其竞争对手台积电的商业机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