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提高下乡彩电限价标准靠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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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32英寸液晶电视缺席家电下乡引发业界诸多讨论,不少商家抱怨下乡电视根本无利润可赚,尤其是32英寸液晶电视若以1999元的价格售出必然赔本。一时间,提高下乡电视限价标准的声音渐强渐高。
全国人大代表、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李东生在两会上提交了关于“家电下乡”的五点建议,包括适当提高家电下乡彩电的限价,建议从目前的2000元提高到2500-3000元。
虽说赞同者的呼声很高,但是反对者也有担心的理由。鉴于此,消费调研中心ZDC将在本文中探讨是否应该提高下乡彩电限价标准。
当前限价无利可赚,严重挫伤商家积极性
下乡的CRT电视面临的经营状况还好,但是下乡的液晶电视着实让不少商家上火。不少经销商反映,在争取到家电下乡的销售权后,本以为可以多少赚一笔,但是现在的“下乡液晶电视”却成为一块心病。
一位经销商拿海信26英寸液晶电视举例:这款机子的限价是1998元,县代理那里的拿货价是1900元,加上4%的税,利润空间是1998-1900-(1998×4%)=18.08元,这还没算运费、装机费、人工费方面的支出。因此对于26英寸液晶电视,卖一台亏一台。
32英寸液晶电视由于亏本较大,厂商根本未批量供应,在市场上很难找到32英寸下乡液晶电视的身影。由此可见,当前的限价过低,使很多经销商在部分尺寸液晶电视上无利可赚,严重挫伤了商家的积极性。
农民不满低价产品,认为在清理库存垃圾
许多国产品牌为了参与下乡,主动调低了竞标产品的价格。例如创维26英寸液晶电视的中标价是1950元,而同款彩电在一二级市场的家电卖场中售价在2500元左右。难道厂商真的区别对待一二级市场和农村市场,存在多赚一点和少赚一点的想法吗?
实际上“家电下乡”产品大多是定制的,按照农村实际需求调整了相关配置。在液晶电视上,厂商考虑到农村的特殊需求,如宽电源、对信号源的超强接收能力、防雷、防爆、节能、操作简单等等,按需生产。当然某些不常用的功能可能会被省去。
不过,一些农民不满意“低价定制”的说法,认为下乡的液晶电视严重缩水,没在配置上做文章的家电也是那种积压多年,在一二级市场根本销售不出去的产品。具有一定购买能力的农民更是不满意这些低价产品,认为厂商在借“家电下乡”清理库存垃圾,要求在产品方面与城里人平等待遇。
提高上限增加选择,满足不同层次消费者
如果下乡彩电的限价标准提高了,不仅32英寸液晶电视会大量的出现在市场上,37英寸液晶电视也有望加入“家电下乡”阵营。届时,农村消费者的选择会更加丰富,不同购买力层次的消费者都能得到满足。
当然,提高下乡电视限价标准也会带来一些问题,反对者也发出了自己的声音:
竞争加剧,合资品牌下乡抢市场
限价标准提高会使更多企业加入“投标大战”,合资品牌也因此有了入围的机会。在液晶电视市场,合资品牌本来就占据技术上的领先优势,品牌美誉度和影响力以及单品较高的售价为其创造了不错的销量和丰厚的利润。
凭借低价优势以销量取胜的国产品牌原本想借助“家电下乡”化解经济危机,本着惠农的宗旨,利润已经十分微薄,如果再与合资品牌分享市场,2009年的生存状况会更加艰难。
补贴增多,加重地方的财政负担
目前,在下乡家电13%的补贴中,中央财政负担10%,另3%则由地方财政支出。一旦限价标准提高,若维持13%的补贴力度必然会加重地方财政的负担。目前,在个别地区已经有地方政府拖欠补贴的情况发生。补贴需求一增多,相对落后地区的财政压力会更大,有可能会生发更多的补贴难题。
调高下乡彩电的限价标准更合情理,更有利于“家电下乡”工作的开展。由于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购买能力不同,对下乡彩电的需求和承受能力也会不同。因此,具体的上限标准要根据不同地方经济水平、消费能力有区别的设定,使彩电下乡更切合实际,更具有针对性。
国产厂商不可抵制,也不必担心合资品牌参与下乡竞争。合资品牌下乡会给消费者提供更多的选择余地,有利于调动农村消费者购买的积极性。合资品牌若要达到限价要求,必须放下高高在上的身价,这有利于合资品牌整体价位水平的下移。届时,一二三四级市场及农村市场的消费者均会受益。
此外,下乡招标对送货安装和售后服务的要求比较高,在这方面合资品牌未必是国产品牌的对手。
补贴增多了,国家可以拨专款多分担一部分,企业也应该承担一定的补贴责任。还可像苏宁电器董事长张近东建议的那样:财政补贴幅度随着最高限价的提高而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