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经贸委:家电下乡工作取得重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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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年初,为进一步拉动农村消费市场,国家在山东、河南、四川三省开展家电下乡试点工作。山东省潍坊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扎实推进家电下乡工作,积极引导农民消费结构由过去简单的日常食品和生产性支出向高价值的家电产品消费升级,切实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扩大农村消费市场,实现了农民与企业双赢。截止12月28日,全市已销售家电下乡产品13.5万台(件),实现销售额2.09亿元,向10.8万户农民发放补贴2193万元,主要指标均居全省第1位,拉动全市农村消费增长1个百分点。其中,安丘市家电下乡产品销量在全国试点县(市、区)中列第1位。
主要做法:
(一)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全面推进家电下乡产品销售。今年1月,潍坊市出台支持家电下乡活动的指导意见,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联合农村信用合作社,在全省率先推出优惠贷款政策,对家电下乡给予信贷支持。一是为购买家电的农户提供消费信用贷款。每户给予不超过3000元的家电下乡消费信贷额度,实行贷款利率优惠政策,执行人民银行基准利率。二是为零售商提供购货贷款。贷款额度控制在零售商缴纳的进货预付款和保证金之内,采取整贷零还或循环信贷等灵活的还款方式,整贷零还的还款周期根据零售商的资金周转情况,可按周还款,也可按月、按季还款。三是简化贷款流程。在销售网点实行现场办公,为办理贷款的农户提供“一站式”服务,当场与借款人、保证人签订借款、保证合同,将贷款资金从借款人在信用社开立的存款账户转入零售商账户。截止11月底,全市已对873户农民发放家电下乡消费贷款263万元,对139户零售商发放购货贷款3100万元。
(二)规范补贴资金管理,确保及时发放到位。为确保补贴资金应兑尽兑,激发农民群众购买热情,该市实行地方财政资金先行垫付,并切实加强补贴资金管理。一是加大财政垫付力度。市财政优先保证补贴资金支出,对实际补贴资金超出预算部分,由县(市、区)财政先行垫付,全市已累计垫付补贴资金400万元。二是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将补贴资金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通过该体系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县级财政补贴资金特设专户,在购买农户提出申请的1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通过特设专户拨付到农户“涉农补贴一本通”开户银行。三是加强补贴资金动态监管。市财政部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补贴资金实行周调度和不定期抽查,并委托审计部门或社会审计机构进行财务审计和检查,坚决杜绝截留、挤占、挪用、拖延兑付补贴资金现象。目前,该市补贴资金兑付率居全省第1位。
(三)完善家电销售网络,扩大家电下乡市场影响。一是健全销售网络。该市针对个别乡镇销售网点偏少的情况,积极协调增设网点,进一步完善县、乡(镇)销售网络,将销售网点延伸至行政村一级。在此基础上,依托商务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鼓励支持农家店在较大行政村设立家电下乡销售网点,改变了原来农村销售网点只销售食品及日用杂货的状况,解决了农民群众购买家电不方便的问题。二是加快销售网点备案核准。提高销售网点备案审核效率,对销售网点实行先备案后核查,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核准工作,加快家电下乡产品市场投放速度。三是提高销售网点服务质量。各家电下乡销售网点积极开展送货下乡、免费安装、调试、维修和售后服务活动,实现了家电售后零投诉。目前,全市已审核通过备案的110多家销售企业下设销售网点300多家,覆盖了全市所有乡镇和部分行政村。四是努力营造家电下乡的浓厚氛围。该市制作家电下乡政策宣传专题片在市、县电视台巡回播放,在广播电台、报刊杂志等新闻媒体开辟专题栏目,宣传相关政策,解答群众疑问。各乡(镇)、村、销售网点采取悬挂横幅、散发宣传资料、出动宣传车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使农民群众全面了解家电下乡优惠政策,有效促进了家电下乡产品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