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板电视能效等级标准发布 12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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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科技从国家广播电视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了解到,《平板电视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标准在经过2009年6月完成审定形成报批稿,及2010年1月5日在WTO网站公示结束后。已于2010年6月30日发布,并于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国家广播电视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整机性能实验室主任吴蔚华介绍,平板电视能效等级分为3级,其中1级能效最高。一级为节能产品的目标值,原则上应定在当前市场同类产品的最高水平;二级为节能产品评价等级,指标设定应高于产品市场平均水平;三级为市场准入等级,指标设定主要用于淘汰市场上高耗能产品。
另据介绍,7月至11月为能效标准实施前的缓冲期,目前已经开始使用这套标准做节能认证,能效实施中心细则将在12月1日发布,届时产品都会贴能效标识。
标准的特点之一:亮度与功耗相互权衡
提出了用包含亮度和功耗因素的“能效指数”作为评价参数,直观地反映出平板电视的电光转换效率。选择亮度这个参数与功耗相互权衡,更有利于节能技术的推广和普及,从而推动我国平板电视行业平稳、健康发展。
标准的特点之二: 不同产品具有独立的评价体系
标准的产品范围包含液晶和等离子两种显示方式的平板电视。标准充分考虑到液晶电视和等离子电视各自的技术特点,区别对待两种完全不同的技术体系,本着尊重差异、公平对待的原则,在统一测试方法的前提下,分别评定液晶电视和等离子电视能效指数。
标准的特点之三:对被测样机的工作状态进行了明确规定
工作状态的调整采用目前业内广泛应用的平板电视测试标准SJ/T 11348《数字电视平板显示器测量方法》中的规定。通过调整亮度和对比度,将显示屏调整到可以准确表现灰阶层次的状态(并且这种状态是相对唯一的),即正常工作状态。该设置也与我国平板电视行业标准协调一致,确保能效测试与性能测试状态相同,充分体现在不丧失性能的基础上提高能源效率的原则。同时,对测试状态的明确规定可以保证将每个同一类型的平板电视产品的能效指数放在一个公开、公平的平台上进行比较,直观地反映产品在节能方面的技术水平。
标准的特点之四:明确提出了对测量状态输出亮度的限制
为防止采用过度提高亮度的方法来提高能效指数的问题,标准在引入亮度参数的同时,也明确提出了对测量状态输出亮度的限制,使测试状态 的亮度不高于350cd/m2。亮度限制可以引导产业在在保证合理的亮度输出的前提下,降低消耗功率,提高能源利用率。
据了解,GB 24850-2010《平板电视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为部分条款强制性国家标准,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司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工业标准一部提出、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牵头,国内主要生产企业和检测机构参与制订。它同时也是我国《节能法》配套标准之一。
据介绍,该标准用于促进平板电视的节能工作,标准的编制本着节约能源、经济合理的基本思路,与国家宏观节能政策相协调,服务于国家《节约能源法》的推广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