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圈代购滚粗!电商法落地后的48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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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日消息,在首部电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正式落地后的48小时,有人欢喜有人愁,在有人庆祝朋友圈终于迎来净化的同时,朋友圈代购们的心情也一落千丈。电商法的出现使得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都将纳入法律的监管,其中还包括了代购和微商明确。
悲欢:从2018的大促清仓到2019的封号
今年42岁的“刘姐”是代购圈的“名人”,甚至以一个月飞2次日本、2次韩国和1次香港,而被同行赠送以“疯狂代言人”的称号。
“其实,我最早也不是专业代购。那时候,我女儿考到日本上大学,我偶尔去看她。有朋友就喊我帮忙带东西,一来二去觉得这个还挺好玩,又能旅游还能赚钱。”刘姐告诉上游新闻记者,自己从2014年到现在,基本上都是重庆和各个地方在飞。“之前是大家提前预定,然后我飞过去买。后来掌握了打折信息,就变成每隔十天半个月就飞一趟,把一些热门的东西买好了,在朋友圈发广告就可以了。”
对于自己的月营业额,刘姐表示拒绝透露。但是,上游新闻记者在刘姐的代购工作室看到,平均每个月都有接近60个订单发出。
“我听说《电商法》要实施是在2018年,那时候我身边认识的很多做代购的,都在进行清仓促销。”在刘姐的手机里,上游新闻记者看到从2018年9月开始,刘姐的代购工作室就发出了促销的广告。“我还找了律师朋友,专门研究了法律,我那时候就觉得我要转行了,要不然就是亏本买卖了。”
和刘姐一样,35岁的萱萱也是一名代购买家。但是和刘姐抽身而退的情况不同的是,自己的微信号因为发了广告而被封号了。
“我还是帮朋友代发的,没想到还是遭了。”萱萱称,自己现在也在考虑转行。“元旦那天,我朋友圈里有很多同行,为了防止被封号,还用英文和日文发广告。更神奇的是,还有人自己把产品画出来、写段子。真的和新闻上报道的一样,但是对我们来说已经是冬天来临了。”
萱萱回忆道,在2018年底的时候,代购圈里很多热门商品都是满减,感觉只要不亏本都可以卖。“不少代购店都是清仓甩卖,那时候囤货真的血赚。大家都在传2019年的代购生意不好做了。”
2019年1月1日起,电商法正式实施,其中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电商法还明确了电子商务经营者的定义,即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包括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以及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
这也意味着,此前处于法律盲区的个人海外代购将受到约束,纳入监管范畴。无论是在微信朋友圈里卖货,还是在直播平台带货,抑或是在淘宝开代购店,都将被列为电子商务经营者。根据电商法,经营者一旦违规最高罚款200万元。
入刑、罚金多举措,让代购商品会更有保障
代购的冬天来临了。在采访过程中,多位代购买家向上游新闻记者表示,除了货不好卖,还有“罚”在紧绷着。
据相关媒体报道,2018年11月初,一家名为“TSHOW 进口服饰”的淘宝店店主就因为代购而被判刑。
“各位亲,请原谅我的不辞而别,我现在广州女子监狱。”上游新闻记者在店主游燕的道歉信中看到,其店铺做进口代购,涉嫌走私等问题。
与此同时,在广东高院判处的游燕,因走私价值1140余万元的服饰,偷逃应缴税额300余万元。并且游燕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刑10年,并处罚金550万元。
据相关数据显示,近几年我国微商行业人员数量迅猛增长,2014年至2017年,微商从业人数从752万人增至2018万人。
但代购行业的日渐壮大,也滋生了许多问题。像偷漏税、假货泛滥、个人信息泄露、售后推卸责任等问题层出不穷,而消费者也一直处于交易的弱势一方。
“冠军品牌的衣服很火,我就在淘宝上找了一家代购。”今年大三的伍紫璇是工商大学的一名学生,在购物过程中,她买到了假货,但是却无法退货。“衣服连吊牌都没有,而且洗了掉色,最后只能是自认倒霉了。感觉《电商法》的落地,让我们更有保障了。只是再买东西会不会涨价呀?”
据《电商法》的法规显示,今后代购必须持有采购国和中国双方的营业执照,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此外,销售食品的还需办理相关食品流通许可;没有中文标签的产品,未通过国家认证,也不能在网络平台销售。
但将海外代购纳入经营者范畴后,一定程度上压缩了代购的利润空间。不少消费者担心,今后找代购买东西要掏更多的钱了。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上海亿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毅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从长远发展来看,法律的出台将使现阶段处于监管盲区的海外代购有章可循,代购的违法成本将会增加。对于消费者而言,商品价格可能会上涨,但一定是利大于弊,这样不仅商品质量可以得到保证,在售后维权等环节,消费者的权益也会得到保护。
在董毅智看来,海外代购市场不仅不会没落,相反会在法律的框架内良性有序地发展。
董毅智分析,微信朋友圈的微商是贯彻新电商法的难题之一,也是推出电商法的意义之一。“从相对私人的圈发展到商业化,界限逐渐模糊之后,如何监管的问题就抛了出来,但这也是本次电商法进步的一点,就是依然将其纳入到了监管范围,更多地从交易实质出发,而不限制于微信朋友圈的定义,着力于市场安全对其进行规范。”他认为,“难度肯定是有的,但是并不是没有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