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G状告台湾液晶面板商垄断 像一场闹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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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日本、欧盟、韩国、美国、中国等地的反垄断机构连番出手之后,液晶面板行业再现垄断诉讼。
2月11日,据外电报道,韩国LG电子在本地法院起诉友达、群创、华映、彩晶等四家中国台湾地区液晶面板企业,称其涉嫌垄断面板价格,并提出9.09亿韩元(约合84.8万美元)的赔偿要求。
LG电子发言人Juah Kim称,该诉讼于今年1月在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提起。不过,友达行销推广处相关人士在2月11日回复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称,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诉状,无法评论。
与此前多个国家的反垄断机构开出的动辄过亿元的罚单相比,LG电子此次向韩国法院提出的索赔额并不高。而且,多位液晶面板业内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对LG电子的原告身份感到蹊跷。
LG电子是全球第二大电视企业,其旗下的LG Display则是全球第一大液晶面板厂。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液晶面板人士认为,如果台湾地区四家面板企业构成价格垄断,全球市场份额排名第一的LG Display是否参与?如果没有,台湾地区企业怎能垄断价格?如果参与,LG电子是不是应该把自己旗下企业也列为被告?
事实上,2011年,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以共谋操作市场价格为由对10家亚洲液晶面板企业罚款1940亿韩元时,同为韩国本土面板企业的三星电子和LG Display就同时被列为被告,罚金分别为972亿韩元和655亿韩元。
另外一个蹊跷点是LG电子很少外购液晶面板,其电视面板绝大部分由旗下的LG Display供应。NPD DisplaySearch中国市场研究总监张兵对记者表示,三星和LG电子尽管本身都拥有位列全球前列的液晶面板产能,但两者策略并不一样,三者约一半面板供应来自外部采购,而LG电子则外购比例非常小。
目前尚不清楚LG电子所诉的台湾地区企业价格垄断是在什么时期,以及什么规格的产品上。一位业界人士分析说,LG Display尽管市场占有率全球第一,但出于市场竞争和成本的考虑,也不是每个尺寸都有优势,因此,LG电子的个别尺寸的面板会考虑外购,此次台湾地区面板企业应该就是在这类产品上被诉。
液晶面板产业具有明显的周期性特征,历史上多次大起大落,起时赚钱如印钞机,落时亏损不迭。同时,全球由于产能和寡头竞争的因素,全球主要面板企业在2001-2006年期间定期召开会议,交换市场信息,操纵市场价格,招致日本、欧盟、美国、韩国、中国等地反垄断机构的调查,并陆续公布调查结果、开出巨额罚单。
除了上文提及的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于2011年10月开出罚单外,日本公平交易委员会于2009年10月对松下、三星、LG处以40亿日元罚款;欧盟竞争委员会于2010年12月对三星、LG、友达、奇美、中华映管和瀚宇彩晶六家企业开出6.49亿欧元的罚款;美国对8家涉案面板企业的罚款总计则达13.9亿美元,友达的两位前任高管甚至在美国被判监禁;中国的国家发改委则在2013年1月4日对韩国三星、LG和中国台湾地区的奇美、友达、中华映管、瀚宇彩晶等六家企业价格垄断行为宣布查处结果:责令涉案企业退还国内彩电企业多付价款1.72亿元,没收违法所得3675万元,并处罚款1.4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