屌丝自白:疯狂的青春只有诺基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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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ic电子网,我是贺一敖,有人喜欢更换衣服,有人喜欢更换鞋包,有人喜欢更换车子或手表,甚至有人喜欢更换女友,然而我是个屌丝,没啥好更换的,唯一的爱好就是更换手机。
“伸手要钱”(身份证、手机、钥匙、钱包)是我每天出门的“咒语”,但随着科技的发达,电子化凭证的普及,现在的一切都完全能够用一个手机来取代——这就是我为什么独独钟情手机的原因。尽管它不保值(有时甚至贬值的特别厉害)。但事实上,它代表了科技应用到生活最细节化的方面。正如诺基亚当年那句广告语——“科技以人为本”。
屌丝悠悠当年梦
“缤纷色彩显出的美丽”
我所接触的第一台手机,是诺基亚5110。1999年暑假,屌丝我还在炫耀自己的中文bP机时,一次酒席上看见大舅拿出亮黄色5110。我瞬间被击倒,太帅了。借着酒劲,我拿着它给隔壁的小丽打电话和发短信,里面内置的那个经典“贪食蛇”游戏也是我等屌丝用bP机时从来不曾有的体验。
我自然不会干那种为了泡妞,饿它一个月中饭的傻事。但为了手机,我会。扛过了2个半月不吃中饭的日子,我终于有了一台自己的8210——别问我为什么不买8250,因为它贵,我承认蓝屏好看,但为了一个蝴蝶键和一个所谓蓝屏要多饿一个月,想想还是算了。比起5110,当拥有8210时那种薄、轻和拉风,这种感觉不能比。即便舍友们笑谑“它能当饭吃啊”,我仍无怨无悔。
疯狂的换机年代
“年月把拥有变做失去”
2004年毕业后的五年时间里,我觉得自己就是个疯狂的手机收集爱好者。有的手机是买的,有的手机是借来用的,有的手机买来玩几天就出掉了,仿佛天天换着女友的花花公子。下面列举几个曾经宠幸过的后宫佳丽三千,我保证对她们都是真情真性。只是现在回忆起,当时已惘然罢了。
5210——作为一款能换壳的三防机,在我爱上户外的那段时间里,这家伙就成了我的情人,两套壳,一个亮骚橘,一个明媚蓝。伴我爬遍周围的几个丘陵。
6600——胖六是我的第一台智能机,那可是塞班冉冉升起的年代。胖六跟我当时的身材相似。于是当时我的外号也是胖六,胖六体现了我和这个手机相同的秉性——敦实,貌不惊人,但肚子里有货,值得信赖。
E71——当时这手机代表我意气风发的工作状态,超薄的机身,亮闪又贵气的外色。引得我每次商务谈判都把它摆在桌上,似乎这样谈判的底气也更足了。
怀旧收集狂——为了纪念自己的岁月,我当时分别从二手市场或者网上买过QD、7610、6260、7710、9300、7380,那是2005-2006年。当时的nokia是时尚和设计感兼具的前沿公司,是我所认为的当时的工业设计是最棒的年代。
2008年,我结婚了,变得追求简单和安逸,我需要一种安稳的需要,我也开始购买其他品牌的智能机,因为他们拥有更丰富的功能。但是,我对诺机的感情让我选择买一个1200长期备在身边,当别的机子在山区喂喂喂时,当别的机子在用完第三块电池还找不到充电插头时,这个老伙计还有半格电,信号依然满格。
希望这一次能赶上潮流
“自信可改变未来”
在被其他两大系统凌虐的同时,我一直对诺基亚抱有希望,希望它专注硬件制造,而将系统交给RIM或者webos。我至今不看好windows系统,但是为了诺基亚,我会选择去美国买第一批撸妹920。最近听说他们专注功能机制造,好吧,Asha这条路也许是对的,至少对神机的抢购潮来说,中国市场对功能机还是有大量需求的,话说近期去香港的一大任务就是带三台asha210。
回忆这段过去,不是在跟手机交谈,而是在岁月静好里咀嚼自己的过去。Beyond的《光辉岁月》是我最爱的一首歌,它和《追风筝的人》以及诺基亚手机,将一直是我生命中永恒存在的三驾马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