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限购中国IT设备 “逼反”科技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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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组织上周四就不久前颁布的政府支出法案的一个条款提出警告。该条款令一些联邦机构购买中国技术的难度加大。
美国商会(U.S. Chamber of Commerce)和10个科技行业组织上周四发布公开信,要求国会领袖确保未来的支出法案不会包含该条款的内容。这些科技行业组织代表着包括惠普(Hewlett-Packard Co.)和英特尔(Intel Corp.)在内的众多大型美国科技公司。
该条款禁止四家美国机构从中国购买特定的科技设备,除非这些设备事先在经过网络安全风险分析之后获得联邦调查局(Federal Bureau of Investigation)或其他执法机构的批准。受影响的机构为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NASA)、司法部(Justice Department)、商务部(Commerce Department)和国家科学基金会(National Science Foundation),该条款还适用于中国生产或组装的“信息技术系统”。
这一措施被列入上个月的支出法案中,该法案确保政府到今年9月之前正常运作的资金。科技公司不希望该条款被列入未来的支出法案,或是扩大范围,将其他联邦机构包括在内。这些公司担心,FBI对科技产品的审查将损害向政府机构的销售。
这些商业组织在信中写道,要求评估每项IT产品采购而没有设定任何触发门槛,这可能拖慢联邦采购程序。签署该信的组织中包括半导体产业协会(Semiconductor Industry Association)和科技业执行长协会(Technology CEO Council)。
白宫没有立即回复置评请求。
该条款在最后一刻被添加到支出法案中,说明华盛顿普遍担心中国电信(微博)生产商向美国供应的重要网络设备越来越多,以及美国电脑系统容易受到中国黑客攻击。
虽然支出法案的规定表面上针对的是面向中国生产商的采购活动,但美国科技公司担心,该条款可能同时针对它们在中国的分包商,以及笔记本电脑和其他技术的日常采购活动。
该法案要求,在采购由一家或多家中国所有、指导或下属的实体生产、制造或组装的信息技术系统时,应由FBI进行审查。然而法案没有对何为“信息技术系统”进行界定,也没有规定哪些技术可以免予审查。
中国官员已经对该规定表示反对。美国商业组织担心中国或其他国家可能对此以牙还牙,要求对其政府采购的美国产科技设备进行安全审查。
美国信息技术产业理事会(Information Technology Industry Council)负责全球政策的副总裁诺伊弗(John Neuffer)说,这项规定为世界各地的其他国家创造了一个麻烦的先例。该理事会代表着国际商业机器公司(IBM Corp.)、联想(Lenovo)和其他软件和硬件生产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