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D知识产权危机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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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LED发明和上游专利比重小
我国LED专利主要集中于中下游领域,中游封装、下游应用环节的专利占申请总量的64%。在关系到产业长远发展的关键技术环节,仍缺乏核心专利。
从全球LED专利的演变进程看,我国LED专利的申请进程落后于日本、美国,错过了第1阶段的专利技术前期研发阶段和第2个阶段的专利技术培育孵化阶段,而直接进入了专利技术的产业化应用阶段。其所产生的影响是我国LED专利发展的不均衡。从专利类型上看,我国LED专利以实用新型及外观设计专利为主,发明型专利占比较低,其中国内LED实用型专利占比为59%,外观设计专利占比为15%,而LED发明专利占比仅为26%。
我国LED专利主要集中于中下游领域,中游封装、下游应用环节的专利占申请总量的64%。其中LED应用申请量最大,约占专利总量的43%,LED封装占比约21%,外延及芯片占比分别为18%和17%,衬底占比约1%。外延方面,国内的量子阱以及缓冲层技术专利与国外存在量与质的差距。芯片方面,国内的芯片外形技术、表面粗糙化技术和衬底剥离与键合技术专利欠缺。封装方面,我国专利技术发展迅速,但基座材料专利和荧光材料专利与国外存在差距。特别是在关系到产业长远发展的关键技术环节,我国仍缺乏核心专利,如蓝光LED激发荧光粉发白光技术、图形衬底技术、LED芯片垂直结构技术、倒装封装技术以及脉冲宽度调制(PMW)电源驱动技术等。
LED知识产权成扼杀竞争对手利器
专利纠纷的次数反映了LED企业在知识产权竞争方面的参与程度,全球的LED知识产权格局在专利纠纷诉讼中慢慢形成。国际巨头频频发动专利战来制衡未来的竞争对手。
国际LED知识产权授权及纠纷日趋频繁。自LED半导体照明技术实现以来,LED知识产权纠纷日趋频繁。全球LED技术专利诉讼案件上百起,起诉方以日亚化学、飞利浦、科锐、首尔半导体等大公司为主。从国家和地区来看,日本厂商占36.9%,韩国厂商占13.69%,中国台湾厂商占18.45%。专利纠纷的次数反映了LED企业在知识产权竞争方面的参与程度,全球的LED知识产权格局在专利纠纷诉讼中慢慢形成。国际LED巨头之间的专利战争一般都以和解、签订专利交叉授权告终。欧司朗、科锐、日亚化学、丰田合成和飞利浦等全球5大LED公司分别达成LED专利交叉许可协议,形成了严密的专利交叉网。
LED知识产权纠纷遍布产业链各个环节。企业的LED知识产权布局不是独立的点状分布,而是相互关联的网状分布,围绕关键核心技术的专利群覆盖产业链多个环节。LED知识产权纠纷不只集中在知识产权竞争最激烈的LED外延与芯片的上游环节,随着LED市场规模的快速增长,近年来产业链下游LED应用专利的知识产权纠纷逐渐增多。以日亚公司的专利纠纷为例,日亚拥有蓝宝石衬底外延生长、蓝光LED、白光LED、荧光粉等领域的多项基础专利。早期日亚的专利诉讼集中在LED外延芯片上游领域,随后产业链上游专利技术格局日趋清晰,近些年日亚公司的专利诉讼开始集中在中下游领域,涉及移动终端设备的液晶屏LED背光源等LED应用产品。
知识产权成为LED企业竞争的战略性武器。先进入市场的LED企业将知识产权作为战略性武器以确保“先发优势”。LED产业中的先进入企业为确保先发优势积极布局专利网,阻击后发企业进入LED市场。日亚公司是将知识产权作为企业竞争的战略性武器的典型代表,其启动知识产权全球布局战略,对后进入企业发起长期的、多区域的专利诉讼。自1996年到2012年,日亚公司作为起诉方的LED专利诉讼案件多达66件。日亚公司频频发动专利战来制衡未来的竞争对手,不仅起诉LED产品制造厂商,还会起诉相关的销售商、代理商,起到震慑下游客户的作用,力求将潜在的竞争对手消灭在萌芽阶段。
我国LED知识产权问题引发同质化竞争
愈演愈烈的同质化竞争、日渐突出的产业主导权缺失、潜在的贸易摩擦等危机,正伴随着LED知识产权问题袭来。
随着产业规模的增大、企业实力的增强以及产品出口的增加,我国LED知识产权问题日渐凸显,正成为影响我国LED产业健康、可持续性发展的突出问题。知识产权问题关系到整个LED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如果不能妥善解决,可能会引发一系列产业危机。
愈演愈烈的同质化竞争危机。国内LED市场的同质化竞争主要体现在LED产业链中技术门槛相对较低的中、下游环节。同质化竞争的背后是企业技术创新与设计创新能力的薄弱。在技术创新方面,高端产品大量应用国外芯片,造成产品的性能价格趋同,而中低端产品仿制现象严重,更缺少技术创新。在设计创新方面,产品外观以及结构的设计侵权成本较低。一个创新企业设计出一个新产品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及资金,而一旦产品得到市场认可,追逐短期利益的厂家通过简单的抄袭致使劣质产品充斥市场,扰乱市场秩序,阻碍优质产品的推广。
日渐突出的产业主导权缺失危机。LED核心专利及产品品牌的缺乏将造成产业主导权的丧失。LED国际巨头利用各自的核心专利,采取横向(同时进入多个国家)和纵向(不断完善设计,进行后续申请)扩展方式,在全世界范围内布置了严密的专利网,通过专利交叉授权结成同盟,对我国LED企业形成专利重压。以我国出口的LED产品为例,由于缺少LED芯片核心技术专利,国内LED芯片企业的产品至今无法大规模出口,出口的LED产品大多只能采用外资LED芯片,产品价格受芯片价格波动的影响严重。此外,我国出口的LED产品缺少品牌,出口产品一般贴国外厂商的商标,经国外厂商授权销售,导致我国LED企业在应对外部竞争中仅仅占据了产品的生产以及部分设计环节,产品的利润大部分流失到国外。 [!--empirenews.page--]
长期潜在的贸易摩擦危机。知识产权保护一直是国际贸易中的重要竞争手段,LED知识产权问题将形成长期潜在的贸易摩擦风险。美国近些年多次运用337条款阻止我国LED产品进入美国市场。自2008年以来,我国LED企业共遭受4次“337调查”,涉及的国内企业达30多家,包含厦门三安、大连路美、杭州士兰明芯等LED芯片企业,国星光电、鸿利光电等封装企业,以及深圳洲磊等LED应用企业。遭受“337调查”的企业,轻则达成和解或对原告进行赔偿,重则永远退出美国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