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城市成就美丽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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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锦涛同志在十八大报告中高屋建瓴地提出了建设“美丽中国”的历史任务,为中国经济和社会在未来长期、健康、全面、和谐发展指明了重要方向。美丽中国将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切入点,“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是应对近年来“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的重大举措,更是从根本上提高人民福祉、保护和开拓中华民族长远发展空间的百年大计。胡锦涛同志的论述中指出,“美丽中国”建设绝不仅仅是局限于生态文明的视野中,而是要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美丽中国”是一个包含了多维度、多任务、多进程的立体化、综合化的发展过程。
“智慧城市”是“美丽中国”密不可分的组成部分
作为未来长期发展中的重要历史任务之一,“美丽中国”建设的推动必须要和各个历史阶段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建设的各方面中心工作结合起来,扎扎实实逐步推进。其中,我们认为,“智慧城市”建设和“美丽中国”是深度融合、共同发展的过程。
“智慧城市”是“美丽中国”密不可分的组成部分。“美丽中国”建设是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建设全程综合推进的一个过程,“智慧城市”则是“美丽中国”在现实中扎实落地的基本支柱。在当代中国,要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智慧城市”恰恰是新四化的交汇之点,成为未来中国城市建设和国家全面发展的历史方向。“智慧城市”的根本目的是建设更高程度的现代文明、信息化手段和技术的全面普及应用、政府管理和服务能力的根本提升、人民生活幸福程度的加速提高,这些努力方向和着力点都恰恰是我们实现“美丽中国”的必由之路。我们可以说,没有“智慧城市”的普遍发展,“美丽中国”就缺乏坚实有力的现实物质基础。
“美丽中国”是“智慧城市”题中应有之义。如前所述,“智慧城市”建设的实现有赖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的全面发展。很难想象,“智慧城市”的建设能够脱离开更加绿色、高效的生产方式和环境友好型产业的持续发展,脱离开决策效率更高、服务更周到、工作机制更灵活的政府,脱离开文化创造活力持续迸发、思想道德和科学素养持续提升的文化环境,脱离开民生更幸福、社会管理不断创新的社会环境。而这些,恰恰都是“美丽中国”建设的基本内涵和目标。我们也可以说,没有“美丽中国”的持续发展,“智慧城市”建设就成了镜花水月。
图 美丽中国和智慧城市
智慧城市建设需解决五大问题
目前在全国范围内来看,从中央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到大力推动智慧城市建设的各级地方政府,对于智慧城市的概念、建设目标与标准、发展路径等问题都没有明确的认识。各地政府根据自身的基础条件和前期实践情况提出各自的建设目标、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等,各个城市差异很大,没有成熟的经验可供推广,也没有成熟的参照标准供各级政府部门借以判断智慧城市建设的进展情况。
当前,我国智慧城市建设还不具备大规模建设和普及的条件,智慧城市建设不得不考虑以下问题,一是投资与回报的平衡问题,无论是政府还是企业投资建设智慧城市,都要把握投入和产出的平衡点,探索运营和服务模式;二是体制和机制创新问题,智慧城市的建设和运营需要各委、办、局等相关部门协调统一,需要创新体制机制;三是安全可靠问题,智慧城市建设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确保信息技术安全、网络安全、信息资源安全、管理安全等等;四是资源共享和标准化问题,智慧城市建设需要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打破信息孤岛和行业壁垒;五是智慧城市建设效果评估问题。为此,我国需要先在比较成熟的地区开展试点示范,逐步建设智慧城市。
智慧城市创建指标体系的研究意义
智慧城市建设过程凸显的问题表明,智慧城市建设需要整体规划、分步实施、以评促建,亟需能够全面系统、突出城市特色、权衡城市差异、促进问题解决的创建指标体系。因此,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与集成电路促进中心(CSIP)在综合比较国内外智慧城市建设现状及考虑城市信息化成熟度和区域特性等背景的基础上,广泛参考了《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国家电子政务“十二五”规划》、《“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关于加快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的若干意见》、《通信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互联网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物联网“十二五”发展规划》等国家发展规划,结合智慧城市的基本发展特点,积极推进智慧城市创建指标体系的研究。
智慧城市创建指标体系的研究具有很大意义:
一是为智慧城市建设提供科学指导 。智慧城市创建指标体系统筹考虑中心城市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发展水平、综合竞争力、政策法规、绿色低碳、人文科技等方面因素,同时包括交通管理、医疗教育、环保网络以及产业可持续发展能力等软件条件,将抽象的智慧城市概念具体化、指标化,为智慧城市的建设提供一套客观、全面、科学的评价分析体系。通过运用该体系进行评价工作,可以帮助决策者和建设者完整、清晰地认识智慧城市建设中的各个环节和方面,为智慧城市建设提供科学的导引。同时,还可以为中央主管部门和各地方政府高效、科学地推进智慧城市创建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二是为智慧城市建设提供比较依据。智慧城市创建指标体系能够在纵向和横向两方面为城市信息化建设者提供比较依据。纵向方面主要指同一城市在不同时期的智慧城市建设情况,通过每年的评估,能反映智慧城市建设取得的进步,找出需要着力提升的指标项;横向方面主要指同一时期不同城市之间的比较,通过客观、全面、科学的评价分析体系,能够为各城市提供一套可比性强的评测依据,客观地认识自身在智慧城市创建中所处的阶段,并根据不同城市特征和发展阶段务实地推进智慧城市建设。。[!--empirenews.page--]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CSIP基于对 “智慧城市”建设和“美丽中国”历史任务两者间深刻联系的理解,在智慧城市创建指标体系的设置中处处体现了对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建设融合发展的考量。智慧城市创建要实现体系化,从整体规划入手,再分步实施。智慧城市创建指标体系的主要目的是以评促建,希望对智慧城市建设具有引导性,使智慧城市的建设能推动美丽中国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