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炒作什么的都是浮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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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年代,日本企业开始主导 DRAM产业,并分别与德州仪器(TI)、IBM、摩托罗拉(Motorola)和其它致力于专利实行(patent enforcement)的主要DRAM供货商接洽。而后,在半导体产业的各个领域中,便不断上演着专利冲突,以及藉由收购进军其它领域,并因此导致广泛交叉授权的戏码。
过去几年来,类似的情况也在智能手机领域上演──苹果(Apple)和Google无疑已经打乱了既有手机供货商的秩序。由于汇聚了大量技术,智能手机的专利版图更加错综复杂,包括相机、GPS、地图软件、触控屏幕、音乐播放器、视讯串流,以及来自全球各地的软件应用程序,都分别与从无线电到天线以及其它相关连接标准(如UMTS、蓝牙、WiMAX、HSDPA、802.11)等应用进行了整合。今天的‘智能手机’已成为汇聚所有行动功能和应用的单一装置,因此,可以想见这种小型装置上将搭载极大量的IP。
相较之下,新加入这个市场的企业,都必须急起直追,以赶上早已建立专利地位的早期进入者,这也导致企业在做出‘购买或自行开发’(buy-versus-build)的决策时,会以时间和所拥有的资源作为主要考量。当一家企业的营收成长超越其开发自有专利的速度时,一直到其内部的专利开发能迎头赶上为止,企业都会面临必须自外购入专利的压力。
一组专利的市场价格,主要取决于该专利所针对的市场规模和竞争力等因素。然而,专利价值的基础,是建立于潜在的侵权行为之上。如果在过去、现在或未来,都没有检测到侵权行为,那么该专利交易的价值基本上是零。专利是一种排他性的权利,专利持有人可授权给侵权者,而侵权的证据,便是投资者进行价值评估的依据。如果没有发生任何侵权行为,那么这些专利便没有任何价值(更不用说专利泡沫化了)。
以下几项因素,是UBM TechInsights为何认为北电应被视为一项真正的特例:
北电专利案的特殊之处
1.整件事是一椿破产拍卖的结果:在正常情况下,没有任何一家希望保持竞争力的高科技公司,会放弃北电这样的专利组合。因为这样做可能会削弱一家公司保护其销售通路的能力,而且很对不起股东。科技业者需要IP来保护其开发的产品,同时,若竞争对手们在专利和授权方面展开合作,那么企业就更加需要IP来和对手们进行协商了。但此次事件是属于不常见的情况。
2.整个行动通讯产业正处于转型期:我们每天都能听到4G行动设备问世的讯息,为了支持更高速的行动宽频应用,整个行动产业正在从3G系统快速朝4G转移。许多电信业者都竞相推出WiMAX和LTE这两种平台,这些即将问世的‘先进’版本,其基础发展蓝图都是由国际电信联盟(ITU)所制定的。总而言之,业界对于未来4G所需的专利重视程度正在日益升高。
3.北电网络的专利涉及了新兴的无线通讯标准:北电的6,000项专利中,大约有2,000个‘品质良好’;另外有60个被认为是‘钻石’级的专利(这是用3%为高价值产品组合的经验法则来推估)。由于北电的IP与现行的新兴4G蜂巢式通讯标准──LTE有高度关联,因此不难看出为何北电的专利组合被业公认为极有价值。这些专利组合中,可能包含了许多LTE标准必不可少的重要项目,因此造就了其每个专利系列值8位数以上的高价。这种专利流入市场是非常罕见的,而一次有多达60个专利可供收集,更是前所未有。
即使北电网络的销售是一个特例,但对标准普尔(S&P) 500来说,其无形资产市值已经从过去35年来粗估约占20%剧升至超过80%。因此,董事会理应关注这种不断发展的资产类别,而且要求这种无形资产必须能像任何其它资产一样带来回报。要凭借着知识产权获得回报,就需要具备高度凝聚力的专利策略,以及良好的执行能力,以便在整个IP生命周期中建立适当的专利地位、使用专利来保护企业,并透过各种管道为专利资产定价。
企业必须了解自己的业务走向,而且必须有能力因应当前和未来的需求,去改造自有的专利组合,这将让企业拥有更强大的优势。深入了解当前拥有的专利组合,将能让决策者得知企业仍有哪些方面的专利漏洞需要补强,以便做出正确的相应收购决策。更主动的管理专利,将可确保专利组合可支持公司业务发展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