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监总局通报成都富士康爆炸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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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片:5月20日,救援车从富士康集团鸿富锦成都公司抛光车间爆炸事故现场驶过。新华社记者李桥桥摄
新华网北京6月7日电(记者朱立毅)国家安监总局7日通报了近期发生在浙江、四川、新疆和广东的四起铝生产企业较大爆炸事故。通报指出,铝生产企业较大粉尘、铝液遇水爆炸事故时有发生,造成大量人员伤亡。
今年二季度以来,全国铝生产企业发生四起较大爆炸事故,共造成15人死亡、2人失踪、26人受伤,分别是:4月1日,浙江宏威车业有限公司抛光车间的粉尘回收间发生铝粉尘爆炸事故,死亡5人、受伤1人;5月20日,四川省成都市富士康集团鸿富锦成都公司发生一起铝粉尘爆炸事故,死亡3人、受伤15人;6月1日,新疆乌鲁木齐市新疆源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发生铝液爆炸事故,死亡4人、失踪2人、受伤16人;6月2日,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大沥奇槎占美金属有限公司发生铝液爆炸事故,死亡3人、受伤8人。
国家安监总局要求各地、各有关中央企业深入开展专项整治,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强日常监管,严肃事故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