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华为专利战升级 华为舞剑意在美国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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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界猜测,华为除了意在阻止中兴在欧洲扩张,还可能为进军美国做铺垫
每经记者 陈未临 发自上海
当前华为和中兴的专利纠纷,也许可被看做是通信行业“萧瑟秋风今又是,换了人间”的标志性事件。
4月28日,通信设备业“二号人物”华为在德国、法国和匈牙利对同为中国厂商的中兴提起有关商标权和专利权的法律诉讼;次日,中兴在国内反诉华为专利侵权,同时以申请专利无效和撤销商标的方式应对华为提起的诉讼。
在提起对中兴的诉讼以前,华为刚刚与摩托罗拉 (相关网络设备业务已并入诺西)达成有关专利诉讼的和解;在被华为起诉的同时,中兴正在应付来自爱立信的专利诉讼。
核心专利就是通信业的话语权。华为此次对中兴发起诉讼,是趁爱立信之火“打劫”,报“跟随策略”之仇,还是为攻克北美市场难关增加印象分?
专利交叉谈判筹码
财报显示,2010年华为和中兴的营收分别为1852亿元和702.64亿元人民币,分列全球第二和第五。相比头号巨头爱立信的业绩倒退和诺基亚西门子、阿尔卡特朗讯的业绩微增,华为的优势开始逐渐增厚。
“华为想发出的,是‘我是主流,我的风范不输老牌欧美厂商’这样的声音。”一位运营商地方公司高层这样看华为起诉中兴的目的。
4月27日,华为公司CMO余承东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谈及当前通信设备商之间的专利交叉谈判:“(厂商拥有)专利的绝对数量没有意义,别的厂商绕不开的有效专利有多少,才是可以拿在谈判桌上一较高下的筹码。没有筹码的时候,该付多少钱,我们老老实实付,同时加大研发投入,增加筹码。”
余承东介绍,2010年华为共支付专利许可费2.21亿美元,研发投入资金达165.56亿元人民币(约合25亿美元)。“用了别人的专利就要交钱,我们都已经连续交了10年了,可以说华为是(通信设备业)唯一一家与国外竞争对手签订了交叉许可协议的中国公司。”
据中兴通讯知识产权总监王海波介绍,中兴2010年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获得的PCT专利申请高达1863项,位居全球所有企业第二位、通信行业第一位。中兴通讯方面在给《每日经济新闻》的邮件中称,已和多家公司签署交叉专利协议,涉及许可和被许可,但出于保密协议约束,不便于透露具体的公司名称。在被许可的支出方面,去年中兴的专利许可费用为1.1亿美元。
“中华兄弟”对簿公堂
4月28日,华为突然宣布起诉中兴商标和专利侵权,指控后者“侵犯了”华为数据卡旋转头专利和LTE专利,并“非法”在数据卡产品上使用华为注册RoHS商标。
华为在发给媒体的声明中称,此前“曾多次积极邀请中兴进行专利交叉许可谈判,但是努力却没有获得成功,华为也没有得到中兴实质性的回应或停止侵权的承诺。”此外,华为还称在发现中兴数据卡产品非法使用华为注册商标后已发送了停止侵权承诺函,但中兴并未终止侵权行为。
“为了保护本公司的合法权益,华为不得不采取法律手段,请求法院禁止中兴继续侵犯华为的专利权及商标权。”华为首席法务官宋柳平在声明中表示:“知识产权是华为最宝贵的资产之一。出于对我们的客户和股东负责任的态度,不论侵权行为发生在全球哪个地区或哪种法律体系之下,我们都将会竭尽全力地保护这些资产,并全力保证所有公司对华为知识产权的使用都在合法的协议框架之内进行。”
4月29日,中兴发布声明称,已在国内针对华为侵犯中兴LTE若干重要专利递交了诉状。在声明中,中兴表示:“我们从来都认为专利竞争不应该成为企业竞争的主要手段。中兴通讯尊重别人的知识产权,但是绝不放弃对自己知识产权的保护。我们深知,市场上充满了各种挤压式竞争,我们尊重同行和任何对手,但是不会畏惧任何来自背面的寻衅,惟有反击迎战。”
同时,中兴还向欧共体内部市场商标一体化管理局(OHIM)提起华为RoHS商标撤销程序、在法国就华为数据卡旋转头专利向法国法院提起无效诉讼,在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SIPO)提起同族专利(在多国申请的基于同一技术内容的专利)无效程序。
中兴在起诉材料中称,2008年底,中兴根据欧洲运营商提供样品定制数据卡,该标志经检索后当时未有相关商标注册。2009年7月,华为向中兴提出版权主张,经中兴评估,由于该标志不能确认是否为版权法保护,也不能确认是否为运营商所有,为避免可能带来的各种骚扰,中兴当即启用了自己的标志。华为后期据此进行商标注册,2009年11月4日,华为才向欧盟提起相关商标申请。
另外,中兴认为,华为旋转头数据卡专利不符合专利权授权条件,中兴申请此专利早于华为约一年。中兴在起诉材料中称,该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日为:2007年8月9日,并于2008年9月10日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授权。华为公司于2008年2月才在国内申请一项相同专利,并于2010年在法国申请类似的相关同族专利。
中兴由此认为,其比华为更早申请数据卡旋转头专利,且专利覆盖面更广,因此中兴已在中国和法国提起华为相关专利无效,并就华为旋转头数据卡专利提起反侵权诉讼。
一位不愿具名的中国知识产权局工作人员表示,中兴与华为的专利有本质区别。中兴申请的是实用新型外观专利,知识产权局不会进行实质性审查就会授权。华为申请的是发明专利,在授权前要经过对创造性、新颖性和实用性的严格审查。
谈判几度分合
中兴方面透露,去年11月华为曾向中兴方面发函,称希望能够对专利互换进行谈判,直到今年3月,双方已经谈过3轮,尽管没有完全达成一致,但是双方谈判还在友好的氛围中进行,最后一轮会谈中,双方还约定5月10日作为下一次会谈的时间。
此次华为的突然发难,“正巧”是在中兴应对爱立信专利诉讼的当口。
4月1日,爱立信宣布在英国、意大利和德国提起对中兴,有关GSM和WCDMA技术的专利诉讼。随后,中兴积极在欧洲应诉,并且在中国提出了对爱立信的专利侵权反诉。
华为此时以 “并不涉及核心竞争力的老专利”和“欧盟通用标识”提起诉讼,目的何在?
中兴一直以来在欧洲市场对华为的跟随策略,是最先被业界分析出的原因。
以此次诉讼涉及的数据卡终端市场为例。据介绍,华为2006年推出全球第一款USB数据卡,打开了欧洲数据卡市场。2007年,中兴迅速以更加低价的产品跟进,并取得了相当的市场分额。2010年第二季度,中兴数据卡的最低报价已由2007年的150欧元左右降低至仅17欧元,已经低于成本。[!--empirenews.page--]
中国两厂商在欧洲数据卡市场的 “双寡头”地位,使得欧洲传统数据卡厂商OPTION、SIERRA、NOVATEL等大受影响。OPTION公司在去年第三季度发起申诉后,欧盟提出了针对中国数据卡厂商的 “三反(反倾销、反保障措施和反补贴调查)”调查。
“华为觉得中兴侵犯了自己的知识产权,并以此分得了属于自己的一杯羹,还因为低价引起了调查,使自己受到牵连,因此起诉。”一位外资设备商人士分析认为,“在很多区域市场和产品层面,华为和中兴的矛盾都是这样形成的。”
意在欧洲、美国市场?
对此,Gartner电信运营商首席分析师田颖表示,“在大多数海外市场,华为做得早一些,中兴大多采取跟随战略”。2006年,华为进入荷兰皇家电信KPN,2007年进入知名运营商沃达丰,此后欧洲之路打开缺口,华为成为欧洲的主流设备商。2009年,中兴先与Telenor在匈牙利签署了HSPA/LTE数千个基站合同,突破欧洲市场,进而又与KPN在德国签署了数千个WCDMA合同,华为此次起诉的国家恰好包括匈牙利、德国。
除了华为意在阻止中兴在欧洲市场进一步扩张这一观点,“树立尊重知识产权之主流形象,为突破北美难关埋下伏笔”,也是业界对华为目的的一种猜测。
易观国际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于扬在其微博中表示,“不要被表象所蒙蔽,华为舞剑,意在美国”。在此次诉讼以前,中兴和华为在美国市场接连受挫。美国议员警告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主席称,如果美国运营商和中兴或华为缔约,“将威胁到我们的国家安全”。
于扬认为,华为此次诉讼可以透出两个信号:其一,中国通信设备企业并非政府主导下的“铁板一块”;其二,华为等企业越来越强调对知识产权和专利的尊重和保护,并依法行事。于扬指出,这两点正好可以博取美国监管层的好感。
同时,诉讼中兴,还可以使“中华兄弟”划清界限。“低价低质、技术跟随、政府支持”,是华为和中兴前一阶段的业界形象,而华为希望借由诉讼,摆脱这些负面包袱。余承东曾表示,“我们现在的价格并不低了,质量更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