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立信起诉中兴 要求欧洲禁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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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为暂未公布正式年报,但华为内部人士透露,2010年其未经审计的销售收入为1850亿人民币(280.6亿美元),相较2009年的1491亿人民币劲增24%,增幅居首。而爱立信虽固守了电信设备商领头羊的位置,但其销售额出现了倒 src=http://www.icbuy.com/www/upload/caiji/pic/2011/47/201147961934940.jpg />
电信设备商五强格局
专利大棒为哪般?或为狙击“虎口夺食”
中国“双子星”,“出海”多礁石。华为与摩托罗拉专利纠缠结果尚未明朗,中兴通讯也遭受了来自行业巨头爱立信的专利诉讼。
近日,爱立信向英国、意大利、德国法院提起一项诉讼,称中兴通讯侵犯了其GSM和WCDMA技术专利,请求英、德、意三国停止销售中兴通信的手机等终端产品。
中兴随即指责爱立信对其进行“专利恐吓”———中兴发表声明称,将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发起针对爱立信在华专利的无效诉讼。
专利纠纷背后,是刀光剑影的商业竞逐。有分析指,中兴日前拿下了和黄在瑞典、丹麦建设双模4G网络的大单,在爱立信的老巢“虎口夺食”,最终导致爱立信举起专利大棒。
爱立信:谈判4年中兴拒绝签字
移动网络设备制造巨头爱立信日前向英国、意大利、德国法院提起一项诉讼,称中兴通讯侵犯了自己的专利。
爱立信首席知识产权官阿法拉赫说,中兴通讯侵犯了爱立信G SM和W CD M A的一部分专利,而爱立信试图与中兴通讯敲定专利许可协议至少已有4年,“但他们拒绝签字”。
除了要求赔偿外,爱立信还要求英国、意大利和德国法院禁止中兴通讯手机的销售。“爱立信与业界厂商已经达成了超过90份专利授权协议,其中也包括其他中国主要厂商。目前全球绝大多数销售G SM或WCDMA标准产品的公司都经过了爱立信的授权。”爱立信称,公司“不得不对中兴诉诸法律手段”。
中兴随即展开反击。中兴给本报发来声明称,中兴通讯已经关注到由爱立信在英国提起的针对中兴通讯GSM手机及系统的相关专利诉讼。“对于爱立信刻意单方面中断前期双方正在进行的相关专利谈判行为,深表遗憾。”
中兴指责说,爱立信正在进行“专利恐吓”,“市场竞争已然渗透到每一个角落,行业内的相关诉讼层出不穷,专利陷阱、专利讹诈、漫天要价、将诉讼转向相关运营商客户等方式广泛存在于各类产品市场。中兴坚决反击一切将企业双方诉讼导向客户的专利恐吓行为。”
中兴通讯同时强调,公司会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发起针对爱立信在华专利的无效诉讼。
爱立信意在“围魏救赵”?
此次诉讼导火索来自瑞典。
不久前,中兴通讯对外宣布了一个合作项目,将与和黄旗下的H i3G合作,在瑞典和丹麦建设全球第一个LTEFDD/LTETDD双模网络,这是世界上第一个双模4G网络,而瑞典恰恰是爱立信的大本营。
海外权威电信媒体LightR eading分析指,和黄原来的供应商主要是爱立信和诺基亚西门子,其中,和黄瑞典的核心网、和黄丹麦的全网由爱立信提供。此次合作,必然导致在4G时代中兴威胁到爱立信在瑞典的大本营,这也是爱立信不能忍受的。
显然,爱立信此次是有备而来:有消息指,爱立信起诉书长达60多页,显然不是仓促为之;此外,其选择从终端领域、在欧洲发起对中兴的专利诉讼,也显示出其“谋略”。
“去年中兴终端出货量达到9000万部,其中占比最大的是G SM /W CDM A手机。而爱立信发起诉讼的地方———英国、意大利、德国恰恰是中兴在欧洲销量最大的几个地区。”有电信专家表示,中兴很多情况下是通过与客户的终端合作,逐步达成互相了解,进而进入欧洲的。“爱立信选择这样做,正是为了打击中兴在欧洲市场的快速拓展,通过限制市场进入,达到对设备市场‘围魏救赵’的效果。”
中兴通讯上月发布的2010年度财报显示,其在欧美地区收入同比增长50%,占整体实际营收的比重提升至21%,首次成为公司海外收入占比最大的区域。在5年前,该市场的占比不到1%。
华为再遇“议员来信”
中兴与爱立信的专利纠纷,似曾相似。
去年,摩托罗拉对华为发起诉讼:摩托罗拉指控华为窃取其商业机密。起诉书说,摩托罗拉前员工潘少伟与华为总裁任正非相识于2001年,并多次与任有过会面。摩托罗拉同时引证潘于2001-2004年不同时段的邮件,以证明其向华为输送了摩托罗拉包括“无缝移动”、“专有系统架构”在内的各种技术和机密信息。起诉书还指认了潘与华为的无线通讯产品部副总裁有邮件往来。
华为当时也立刻做出反应,向美国芝加哥联邦法院提起诉讼,诉摩托和诺西的并购交易侵犯了其商业秘密,以阻止摩托罗拉向诺西转让华为的知识产权。
华为与摩托罗拉商战硝烟还未散尽,华为又遇到了新麻烦———日前,几位美国国会议员致函总统奥巴马,要求美国政府从立法上寻求“永久性的解决方案”,以阻止华为在美国销售网络基础设施设备。
此外,此信还敦促奥巴马总统阻止华为接受政府补贴。信中要求有关政府部门披露是否曾动用任何联邦资金购买华为的产品或服务。
这一节点非常敏感:一方面,华为已经进入美国第六大无线运营商U.S.Cellular Corp的4G建设合同的最后竞标阶段,结果将在数周内揭晓;另外,美国商务部国家标准与技术研究院(National InstituteofStandards and Technology)正在与华为合作,测试在公共安全网络中使用的华为LTE技术。毫无疑问,“议员来信”将给华为在美国拓展增添不利因素。
南都记者汪小星 实习生 肖渝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