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美,与往事话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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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20天之后,大股东与董事会对国美电器控制权的争夺,将迎来一个高潮,但远不是终点。
在9月28日的国美电器特别股东大会上,若以陈晓为代表的董事会胜出,控制权之争仍将继续,因为,在之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黄光裕家族依然拥有“单一最大股东”地位;而若黄光裕家族胜出,陈晓将出局,核心管理层也将不可避免地经历震荡。
但即便黄光裕家族重新入主国美电器,他们亦需与往事话别。毕竟,国美已很难回到2008年之前的“黄光裕时代”。
当下,国美的主要利益相关方——股东、董事会、员工、潜在投资机构、供应商等,正经历焦灼,而对于“旁观者”尤其是中国企业家而言,“收获的是教训”。“国美的这一次闹剧,综合了企业各种利益之间的冲突和矛盾,是中国企业进化史上很好的案例。”汉庭董事长季琦说。
曾经在家电连锁市场和资本市场创造多个传奇的“强人”黄光裕,如何逐渐失去对国美电器的控制?在“黄光裕本人出事并最终入狱”这一极端事件背后,作为一家公众公司,国美电器长期存在的公司制度缺陷,被掩盖和忽视了。
这是一场以“资金”为武器的利益之战,而最终的结果,将是“游戏规则”的重建。
对于已经和正在发生的一切,我们希望,这是一个进化的过程,而不是异化。(鲍辉春)
国美,与往事话别
国美电器(0493.HK)控制权之争,不是一个偶然事件。
在2004年7月国美电器借壳上市之后,大股东黄光裕对国美电器的一系列“工具化”运作,已为今天的“失控”埋下了种子。
截至2008年11月出事之前,黄光裕累计从国美电器套现93.26亿港元。此外,2007年,其还从国美电器借款人民币36亿元,用于私人公司收购大中电器,2008年,其又从大中电器借款人民币1.37亿元,用于收购三联商社。
然而,两个恶果,因此而生。
此间,为了更便利地进行资本运作,在黄光裕的掌控下,国美电器股东大会授予了董事会(当时,也就是黄光裕自己)绝对的权力;但与此同时,在持续套现之后,黄光裕在国美电器的持股比例,却由75%下降至34%。失去“绝对控股股东”地位,便意味着对董事会的失控风险。
虽然,黄光裕当时已计划通过“将未上市门店注入上市公司”,恢复绝对控股,但2008年11月“黄光裕出事并最终入狱”这一极端事件,打乱了所有的计划。
此后,陈晓继承了黄光裕被迫交出的一切权力。这个前永乐电器董事长,曾经从资本市场惨败而归,永乐也因此在2006年被国美电器收购。而在进入国美电器担任总裁之后,陈晓也一度被视为一个“符号”人物。
但2009年,在陈晓掌控了这架由黄光裕一手打造的犀利资本机器之后,黄光裕却俨然成为了站在他对面的“弱势”大股东。2009年上半年至今,国美电器董事会持续实施的“去黄光裕化”战略,最终引发了这场轰动一时的国美电器控制权之争。
这是一场黄光裕与陈晓的战争?事实上,更恰当地说,这是“黄光裕反对黄光裕”。
因为,到目前为止,国美电器仍在黄光裕当年一手制定的“规则”下运作,唯一不同的是,身陷囹圄的黄光裕,已然不是它的掌控者。
2004-2008:黄光裕玩转国美
2004年和2006年,国美电器65%股权和35%股权两次借壳上市之后,黄光裕个人于国美电器的持股比例,一度超过75%,是为黄光裕的“绝对控制”时代。
正是在这一时期,黄光裕凭借其“绝对控股”地位,对国美电器的“基本法”——国美电器公司章程,管理者的权力之源,进行了多次修改。
2006年,国美电器股东大会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一次最为重大的修改:董事会可以随时调整董事会结构(无需股东大会批准,可随时任免、增减董事,并不受人数限制);国美电器董事会获得的“一般授权”,亦超越同类公司——董事会有权以各种方式扩大股本,包括供股(老股东同比例认购)、定向增发(向特定股东发行新股)以及对管理层、员工实施各种期权、股权激励,等等;董事会可以订立各种重大合同,包括与董事会成员“有重大利益相关”的合同。
当然,大股东黄光裕当时的授权,并非出于“公司治理”的考虑,而是为了其更方便地进行资本运作。2004年至2008年,黄光裕通过配售、上市公司回购等各种方式,累计从国美电器套现近100亿港元。
其中,2008年1、2月间,国美电器从黄光裕手中以超过17港元/股的高价回购大量股份,黄光裕由此套现22.37亿港元。2010年8月,由陈晓主导的国美电器董事会,已就此向黄光裕提起诉讼。
除了套现,黄光裕收购大中电器、三联商社所用资金,亦从国美电器借得。
2007年12月,由大股东黄光裕实际控制的私人公司北京战圣投资,向国美电器借款36亿人民币,收购了大中电器全部股权。目前,大中电器股权由战圣投资持有,并委托给国美电器管理。而2008年7月,北京战圣投资收购三联商社9.02%股权,所用资金1.37亿元,则由战圣投资从大中电器借入。
不过,持续的套现,最终导致了黄光裕在“股权”层面,对国美电器的控制力下降。此间,黄光裕于国美电器的持股比例,由最高时的75.67%,持续下降至35.55%,从“绝对控股”变为“相对控股”。
而对黄光裕来说,30%的持股比例,已是一个底线。
一方面,大股东与上市公司签署的一系列协议,比如“非竞争协议”,均以黄光裕持股30%为前提;另一方面,一旦黄光裕家族的持股比例低于30%,若想要重新增持至30%以上,将触发全面要约收购。
按照黄光裕当时的计划,若将国美电器的300多家非上市门店“溢价”注入上市公司,黄光裕在国美电器的持股比例将重新恢复至50%以上。这不仅可以保证其绝对控股地位,亦将制造出一个新的套现空间。
而这一切,都是以黄光裕“绝对控制董事会”为前提的——此前,他已经授予了国美电器董事会足够的权限。但2008年11月,黄光裕出事,并由此失去人身自由,打乱了整个计划。
2003-2006:陈晓折戟资本市场
2006年之前,与黄光裕不同,当时的永乐电器董事长陈晓,只是一个业务高手,而并非资本高手。黄光裕曾经如此评价陈晓:“我认为陈晓是一个出色的实战者,也非常熟悉家电零售市场。”
但在资本市场,陈晓的经历却相当惨痛。从2003年开始推动永乐上市,到2006年永乐被国美电器全盘收购,陈晓的资本运作堪称一次惨败。[!--empirenews.page--]
2004年年底,永乐和2003年就已经开始接触的摩根士丹利签订“对赌协议”,2005年1月之后,摩根士丹利和鼎晖先后在永乐投入了5000万美元和1765万美元。
根据“对赌协议”,若永乐2007年的利润低于6亿元,则管理层须向投资方割让9395万股,占到永乐上市后总股本的4.1%。
而陈晓胜出的另一种变通方式,则是财务投资者5000万美元“初步投资”的回报,必须达到3倍,1765万美元“财务投资者购股权”的回报,必须达到1.5倍。即,大摩和鼎晖如果能收回14亿港元,永乐管理层则无需对其做出补偿。
2006年7月,因过度扩张陷入盈利困境的永乐,为了避免向投资方割让股份,最终选择了向国美电器全盘出售。而国美电器以每股2.2354港元的价格收购永乐股份,恰好让大摩和鼎晖收回了14.2457亿港元。
赌赢了与大摩的对赌协议,陈晓付出的代价是,向老对手黄光裕低头。国美电器收购永乐之后,在央视《对话》节目录制现场,黄光裕指着陈晓说:“在中国,最适合做国美总裁的人,就是陈晓”,身旁的陈晓一脸尴尬。
董事局主席和总裁,资本方和管理层,当时,这是黄光裕和陈晓在国美电器的角色。
2006年至2008年间,在国美,身为总裁的陈晓,更多的被视为一个败军之将,一个安抚原永乐员工的符号。但后来的事实证明,当时的陈晓,也许并不甘心就此淡出家电江湖。
更重要的是,在两年的蛰伏期内,在以资本运作见长的国美电器,在资本高手黄光裕身边,陈晓应该学到了不少他此前所不擅长的资本运作技巧。
2008年11月,陈晓迎来了一个实践的机会,黄光裕出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