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虹未违法 举报人遭刑拘
扫描二维码
随时随地手机看文章
『导读』国税局和四川证监局针对长虹“财务门”事件的核查已得出正式结论,四川长虹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四川证监局按照信访程序,于5月20日已将相关结论答复举报人范德均。
信息时报讯 昨日,记者从绵阳市政府相关部门获悉,国税局和四川证监局针对长虹“财务门”事件的核查已得出正式结论,四川长虹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四川证监局按照信访程序,于5月20日已将相关结论答复举报人范德均。
而在20日晚,举报人范德均被警方带走,后被证实已被刑拘。
核查结束未发现违法行为
针对原长虹销售处湖南管委会主任范德均举报的虚增收入、偷税及虚开增值税发票等内容,国税局、四川证监局随后介入全面核查,并于近期最终证实长虹不存在被指控的违法违规行为,相关调查结果也以书面形式通知了绵阳市政府。
上述部门透露,范德均一系列指控的核心内容是,四川长虹1998年度财务报告显示的与应收商业承兑汇票期末余额22.5亿元相关的销售收入不真实、涉嫌偷税或虚开增值税发票,这项销售行为涉及阆中家电、重庆百货、南京交家电、绵阳五交化、上海英达共5家企业。
随后四川证监局按照信访程序对四川长虹、有关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单位进行了全面核查。通过核验当时审计机构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底稿等方式,证实上述22.5亿元销售行为客观存在且无重复记录行为,并在清理历年商返机损失、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广告费用支出、呆死烂账机损失核销等方面未发现违反当时会计制度的情形。此外,上述5家企业及有关单位在询证排查中,对1998年开具商业承兑汇票及相关购销业务未予否认。
国税调查方面,上述部门表示,国税局未发现与指控有关的偷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根据会计记录、税收处理及相关材料,与5家客户相关的应收票据真实有效,发票开具、纳税申报和缴纳正常合规,相关销售及销货退回行为满足税法要求,相关票据开具也与会计处理相对应。
举报人范德均被拘
在四川长虹被举报后,公司新闻发言人曾公开表示,范德均采取断章取义、片面曲解等方式,通过舆论公开恶意诋毁中伤长虹公司的商业信誉,为保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将依法追究范德均侵害长虹公司商业信誉的刑事、民事责任。
据了解,“财务门”举报人范德均20日晚被警方带走。记者昨日从范德均的妻子张李涛处获得证实,张李涛表示目前还没有拿到警方的法律文件,尚不清楚范德均因何原因被警方带走。
张李涛回忆说,20日晚大约9点钟,他们在吴江一超市里卖手机,突然围上来五六个便衣,出示了一下警察证,便直接把他们拷上带走。随后范德均被关在拘留室,她留在大厅,但不允许打电话。“他们说绵阳市警方让他们协助抓捕。大约凌晨2点钟,警方开始进行提审。”昨天上午,张李涛赶赴上海与范德均举报长虹时的代理律师薛昌取得联系。薛昌表示,目前关于此事没有看到任何正式的法律文书,对此事也无法做出评论。
据媒体报道,吴江警方已证实了范被刑拘一事,绵阳市公安局宣传部门也证实此案正在侦查过程中。据悉,范德均在五个工作日之后将被移送四川绵阳警方,而绵阳正是长虹的老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