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电视绕不开的版权问题,TCL MiTV被诉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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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优朋普乐科技有限公司正式向新闻出版总署实名举报,由惠州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MiTV互联网电视机”,存在未经授权向用户提供大量盗版影视剧内容的行为。优朋普乐在起诉书中指出,TCL生产销售的 “MiTV互联网电视机”因未经授权提供链接下载和在线播放优朋普乐公司合法拥有的《文雀》、《无间道》等,要求TCL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索赔 1000万元的经济赔偿。
对此,TCL方面强调,TCL互联网电视进行后台服务合作的公司均有广电总局颁发的相关合法资质,“我们与他们签署了正式版权保护协议文本。而在未来的版权保护方面,TCL也已经与华纳等众多国内外影视公司商讨版权保护措施。”
据悉,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已于近日代表TCL、创维、康佳等六大国产彩电厂商,向广电总局递交关于互联网电视发展建议书,力挺互联网电视。